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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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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0-005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月1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1月9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永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参会董事人数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为了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保障日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允许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应为保本产品,授权期限为1年。在此额度内,委托理财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财务总监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委托理财的状况。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4日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0-006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委托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闲置资金管理,提升公司及子公司的现金收益水平,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奥特佳)决定向江苏银行南京市浦口支行购买保本浮动收益性理财产品1.2亿元。开展此类委托理财活动业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详情请见本公司1月14日披露的《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0-005号),此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该次会议批准的范围之内。

  此次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江苏银行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购买金额:12000万元

  4.产品运作方式:挂钩三个月期美元伦敦同业拆借利率。每期产品发行首日对应到期日当日的前一个工作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显示彭博“US0003M”页面上公布的美元3个月LIBOR 同业拆借利率,如在观察日彭博“USO003M”页面上未能显示,则由银行确定该挂钩标的适用利率; 观察期采用中国工作日。

  5.预期年化收益率: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标的小于或等于5%,则产品预期利率为3.8%;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标的大于5%,则产品预期利率为2%。

  6.产品期限:2020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13日

  7.资金来源:公司日常经营中获得的票据滚动贴现资金,性质为自有资金

  8.与运作方的关联关系:本公司与江苏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委托理财产品的主要风险

  根据江苏银行提供的《江苏银行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风险揭示书》,江苏银行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利息风险:此产品有投资风险,银行仅保障存款本金,不保证存款利率。此产品的利率为浮动利率,利息取决于挂钩标的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

  2.期限风险:银行有权单方行使对产品期限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前终止等)。

  3.流动性风险:银行与客户协商一致,客户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客户在产品到期日前无法取用本结构性存款本金及产品收益。

  4.信息传递风险:江苏银行根据本结构性存款协议中的信息披露的方式披露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了解本产品的信息,产生风险将由客户自行承担。

  5.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风险。对于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任何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经过审慎评估,本公司认为江苏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没有本金损失的风险,其余风险可能性较小,风险可控可承受,不会对公司自有资金的安全造成损失,也不会对预期收益产生重大损害,属于董事会授权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收益预期,可以购买。

  三、针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控手段

  1.公司财务部及南京奥特佳财务部门具体负责此理财产品的购买、管理和日常监控,注意防范相关利率风险因素。

  2.公司内部审计部定期对委托理财产品的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财务总监定期对委托理财产品的收益、风险、运作等情况实施监控,并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

  4.独立董事及监事适时组织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法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此次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子公司购买此类委托理财,风险可控,将有利于提升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现金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助于整体提高公司收益水平,且不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子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近期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情况统计

  截至本披露日,本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委托理财产品总金额为41000万元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本公司近一年来至今年1月末购买银行委托理财产品获得的现金收益金额为820.9万元。[1注:此金额中包含即将于1月末到期的1.1亿元产品,以及此次购买的理财产品。]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江苏银行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协议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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