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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1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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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5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号),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常州京控泰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京控”)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5,898,6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常州京控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州京控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常州京控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所获得的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常州京控从上一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起至本次减持后,其累计减持比例为1.2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上述内容中计算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常州京控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常州京控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常州京控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常州京控未作出过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5.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常州京控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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