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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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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42 证券简称: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2020-001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
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启明维创(上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透景生命”或“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90),股东启明维创(上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启明”或“股东”)计划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以下简称“前次减持计划”)。前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于2019年03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前次减持计划届满完成后,公司于2019年0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上海启明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于2019年12月0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10),上海启明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启明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减持数量过半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01月09日,继前次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后,自2019年03月13日至2020年01月09日期间,上海启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744,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200,000股,其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44,000股,股份减少比例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截至2020年01月09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间,自2019年09月09日至2020年01月09日,上海启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411,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200,0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1.77%,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其股份变动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1:公司于2019年10月14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最新总股本为90,817,470股,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7)。上述比例均按照最新股本计算,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股东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海启明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关于股东的本次减持计划等相关事项公司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上述股份减持后,股东上海启明仍持有公司6.16%的股份,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启明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启明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启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减持数量过半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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