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天首 公告编码: 临2020-04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阶段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新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吉林市天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吉林天首”),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吉林天成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池钼业”)75%股权和吉林天池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天池钼业享有的34,200万元债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吉林天首将持有天池钼业75%股权并享有对天池钼业的34,200万元的债权。公司拟新设立的合伙企业吉林天首的GP为本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信腾龙”),出资100万元,LP之一为本公司,出资4.99亿元;LP之二为北京日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8亿元。
2017年4月17日、2017年6月26日及2017年7月13日,本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收购的相关议案。2017年9月13日、10月13日、11月13日、12月13日和2018年1月3日、2月3日、3月3日、4月3日、5月3日、6月5日、7月5日、8月4日、9月4日、10月9日、11月9日、12月8日及2019年1月9日、2月12日、3月9日、4月10日、5月10日、6月11日、7月9日、8月8日、9月10日、10月9日、11月9日、12月10日公司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实施阶段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8年4月26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8]007032号)和《关于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资产重组过渡期损益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大华核字[2018]002813号),经审计,公司收购的标的资产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29日过渡期内天池钼业亏损金额为2,549.20万元,其75%的亏损金额1,911.90万元由天成矿业承担,冲减剩余股权款项(相关信息详见公司刊登在2018年4月27日指定媒体的《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情况的公告》(临[2018-19])。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重大资产重组》(深证上[2019]273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现将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2017年12月29日,天池钼业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吉林天首持有天池钼业75%股权。
2018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终止与专业机构北京日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作投资的议案》(相关信息详见公司刊登在2018年8月27日指定媒体的《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8-44]))。
2018年9月10日,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凯信腾龙与北京日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同签署了退伙协议,同意北京日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从吉林天首退伙,吉林天首仍由公司下属子公司凯信腾龙担任普通合伙人(GP),公司担任有限合伙人(LP),无其他合伙人。
2019年4月3日,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天池钼业、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三方签订了《施工、采购总承包合同》,该合同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合同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见《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施工、采购总承包合同〉并为其提供履约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14])和《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施工、采购总承包合同〉并为其提供履约担保的补充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16])。
2019年5月28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池钼业与兖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小城季德钼矿露天采矿工程总承包合同》,该合同就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小城季德钼矿日处理25000吨钼矿石项目的矿岩采、剥运输,年开采矿石量约825万吨(并满足发包方扩产要求)的全过程实行总承包。合同预估总价款为人民币912,620,800元(具体以合同约定条款,实际结算为准)(详细内容请见《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采矿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34])。
目前,交易各方仍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公司正在积极推进钼矿工程的建设施工。
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天首 公告编码: 临2020-05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无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形;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0年1月10日(星期五)下午2:5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0日上9:15至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201A。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邱士杰委托董事李晓斌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51,728,9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31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0,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84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5人,代表股份11,728,9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71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5人,代表股份11,728,9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7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5人,代表股份11,728,9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719%。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请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7,978,5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7499%;反对1,030,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923%;弃权2,7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25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78,5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0245%;反对1,030,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868%;弃权2,7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1887%。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结论性意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