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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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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2020-001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行、交行、兴业银行、建行、农行、工行、江苏银

  行、民生银行、浙商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经银监会批准成立的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预计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15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银行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单笔不超过一年

  ●履行的审议程序: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方案的议案》

  一、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一年内适时实施累计发生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的金额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计划。

  2、公司于2019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一年内适时实施累计发生总额不超过22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计划。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2019年4月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9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上述决议要求,购买稳健性的银行理财产品累计发生额318,71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943.78万元,有效的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了公司收益。

  3、2019年12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第三期),对上市公司开展委托理财活动的管理决策、金额计算以及信息披露等均提出明确的规范和指引要求。根据相关监管精神,2020年1月10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方案的议案》,对原批准的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方案进行优化和调整: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公司决定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提供的对公短期(单笔不超过一年)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实施购买理财产品活动中,任意连续12个月内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不得超过15亿元。单日最高余额以截至购买当日生效中的理财产品计算本金余额总额,短期滚动理财产品金额可滚动使用,不以发生额重复计算。具体授权董事长择机定夺。

  二、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因公司是国内零售企业,资金流动速度快,短期现金流充裕,为更大限度的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决定运用自有的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

  (二)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三)额度及期限

  单笔不超过一年。任意连续12个月内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不得超过15亿元。单日最高余额以截至购买当日生效中的理财产品计算本金余额总额,短期滚动理财产品金额可滚动使用,不以发生额重复计算。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风险控制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和理财品种。财务部相关人员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中行(601988)、交行(601328)、兴业银行(601166)、建行(601939)、农行(601288)、工行(601398)、江苏银行(600919)、民生银行(600016)、浙商银行(601916)、农村商业银行等经银监会批准成立的银行。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6.97%。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35,060.94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银行理财产品余额及利息)49,896.32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计57,75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64.71%,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银行理财产品余额及利息)的67.98%。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购买仅限于银行发行的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三)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五、风险提示

  (一)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三)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0年1月10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方案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该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将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及时根据相关监管精神对原批准的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方案进行优化和调整,我们同意该议案,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注: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及总理财额度均为公司于2019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后,公司累计已使用的理财额度、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及总理财额度。

  八、备查文件

  1、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2020-002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协议转让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股份转让基本情况

  2020年1月10日,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文峰股份”)接到控股股东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文峰集团”)的通知:文峰集团与自然人张泉先生于2020年1月10日签署了《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文峰集团将其持有文峰股份的15,000万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1169%)转让给张泉先生。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协议各方持股情况:

  ■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受让方

  张泉先生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号

  身份证号:1101021965********

  2、转让方

  公司名称: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薛健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5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138330643G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标的

  本次文峰集团拟向张泉先生转让其持有的文峰股份15,000万股,占文峰股份总股本的8.1169%。

  2、转让价款及支付

  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格不低于协议签署日前1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百分之九十(90%),为3.07元/股,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四亿陆仟零伍拾万元整(¥460,500,000)。

  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受让方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在协议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票过户登记手续并提交全部申请文件之前(含当日),应将首期股份转让价款3亿元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应当在目标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之日起3个月内,受让方向出让方支付完毕。

  3、税费

  因本次股份转让产生的税、费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

  4、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四、本次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未附加特殊条件,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进行其他安排。

  五、本次交易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前,文峰集团持有本公司694,724,567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7.5933%,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文峰集团持有本公司544,724,567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9.4764%,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没有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张泉先生没有在未来12个月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七、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股权变动事宜涉及的相关权益变动报告,将于三个交易日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本次股份转让事项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合规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转让过户手续,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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