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0-001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1月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1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田舒斌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按照上述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3)。
三、上网公告附件
1、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0-002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1月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1月10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29 号金隅大厦七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玉平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0-003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2020年第一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在新收入准则下,不再区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建造合同等具体交易形式,按照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确认收入,并且对很多具体的交易和安排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引。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2020年第一次);
4、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