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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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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陆金所基金为上投摩根瑞泰3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与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所基金”)签订销售代理协议,现决定自本公告之日起,新增陆金所基金为上投摩根瑞泰3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8759)及C类份额(基金代码:008760)的销售代理机构。

  有关上述基金的基金发行、销售的具体事宜请仔细阅读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发售公告及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2、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4888

  公司网址:www.cifm.com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9日

  上投摩根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QDII)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上投摩根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上投摩根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鉴于2020年1月13日为主要市场节假日,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暂停2020年1月13日上投摩根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并于2020年1月14日起恢复本基金的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f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4888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9日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基金在安信证券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公告

  为更好为投资者提供服务,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协商一致,决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自2020年1月10日起,对安信证券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我司旗下现在安信证券代销的所有产品,如后续安信证券代销我司其他基金产品,同样适用本公告内容,不再另行公告。

  二、调整方案:

  自2020年1月10日起,上述基金在安信证券的定投起点金额将由安信证券统一调整,具体金额以安信证券公布为准。若根据基金合同,本公司的相关基金申购起点金额高于安信证券的定投起点金额,则以本公司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安信证券

  各营业网点;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2、上投摩根基金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4888

  网址:www.cifm.com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0日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分红规则设定的公告

  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3年9月18日合同生效。根据《上投摩根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将在满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实行定期收益分配机制。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决定,2020年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实行定期分红机制,分红周期为每季度分红,收益分配基准日为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即分红的收益分配基准日为2020年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1日。预定年度单位分红金额为0.04元,预定季度单位分红金额为0.01元。在收益分配基准日,当本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低于预定季度分红金额(预定季度单位分红金额×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总份额)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全额分配可供分配利润,据此确定的单位分红金额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3位以后的部分舍去;在收益分配基准日,当本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预定季度分红金额(预定季度单位分红金额×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总份额)时,本基金管理人除了按照预定的季度单位分红金额进行收益分配之外,对于单位可供分配利润超过预定季度单位分红金额的部分可用于补足当年前几个季度实际单位分红低于预定单位分红的差额,力争实现年度分红目标。其他分红事项本基金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来执行。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0日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上投摩根稳进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分红规则设定的公告

  上投摩根稳进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1月27日合同生效。根据《上投摩根稳进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将在满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实行定期收益分配机制。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决定,2020年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实行定期分红机制,分红周期为每季度分红,收益分配基准日为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即2020年分红的收益分配基准日为2020年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1日。预定年度单位分红金额为0.04元,预定季度单位分红金额为0.01元。在收益分配基准日,当本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低于预定分红金额(预定单位分红金额×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总份额)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全额分配可供分配利润,据此确定的单位分红金额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3位以后的部分舍去;在收益分配基准日,当本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预定分红金额(预定单位分红金额×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总份额)时,本基金管理人除了按照预定单位分红金额进行收益分配之外,对于单位可供分配利润超过预定单位分红金额的部分可用于补足当年前几次收益分配周期实际单位分红低于预定单位分红的差额,力争实现年度分红目标。其他分红事项本基金将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来执行。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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