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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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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1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常州武进高新区凤翔路1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春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苗小鸣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总经理戚国强先生、副总经理刘志宏先生、副总经理窦小明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全部为非累计投票议案;

  2、本次会议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关联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

  4、本次会议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燕琳、刘海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2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并经于2020年1月8日召开的2020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赵仁茂、王栋梁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合计9,67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常州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翔路1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申报时间:2020年1月9日起45天内,

  工作日的9:30-11:30;13:30-17:00。

  3、 联系人:殷文贤

  4、 联系电话:0519-86225668

  5、 传真:0519-86225611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3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刘志宏先生、高级管理人员苗小鸣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857,5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刘志宏先生、高级管理人员苗小鸣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4,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0年1月8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刘志宏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苗小鸣先生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 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刘志宏先生、苗小鸣先生自公司上市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未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1、刘志宏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其所持股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其同时保证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可转让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50%。

  2、苗小鸣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需求自主决定,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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