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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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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39 证券简称: 泛微网络 公告编号:2020-001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86,980,784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月13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泛微网络”)于2016年12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57号)核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67万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5,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6,667万股。公司股票于2017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51,640,296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0,905,2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95%。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韦利东、韦锦坤2名自然人股东。上述股东持有限售股共计86,980,7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36%,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0年1月13日起上市流通。

  具体如下:

  ■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6,667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667万股。

  2017年8月24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7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8月28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259.99万股。上述股票于2017年11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6,667万股增加至6,926.99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259.99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667万股。

  2018年1月15日,锁定期为12个月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1,029万股上市流通。该等股票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本为6,926.99万股,其中限售股为4,230.99万股,无限售股为2,696万股。

  2018年5月15日,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即以转增股本实施前总股本6,926.99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4.8股。方案实施后发行人总股本增至10,251.95万股,其中限售股为6,261.87万股,无限售股为3,990.08万股。

  2019年2月28日,鉴于公司2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将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合计10,360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后注销,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250.91万股,其中限售股为6,260.83万股,无限售股为3,990.08万股。

  2019年5月17日,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即以转增股本实施前总股本10,250.91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4.8股。方案实施后发行人总股本增至15,171.35万股,其中限售股为9,266.03万股,无限售股为5,905.32万股。

  2019年10月25日,鉴于《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合计73,16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5,171.35万股变更为15,164.03万股,其中限售股为9,258.71万股,无限售股为5,905.32万股。

  2019年11月4日,锁定期为24个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股168.19万股上市流通。该等股票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本为15,164.03万股,其中限售股为9,090.52万股,无限售股为6,073.51万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对其所持股份的承诺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韦利东及其父亲、一致行动人韦锦坤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的,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将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所持有的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以上承诺在公司上市后承诺期限内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韦利东作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出售股份所取得的收益无条件归公司所有,公司或其他股东均有权代表公司直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人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

  (1)泛微网络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2)泛微网络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泛微网络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泛微网络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86,980,784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月13日;

  3、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八、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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