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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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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0-001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月7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锦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参加表决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推选第十届董事会继任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缺额一名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大股东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俞磊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继任董事。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推选俞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已对继任董事候选人发表意见。继任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秦弘毅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于2020年2月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查阅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7日

  附:简历

  继任董事候选人简历:

  俞磊:男,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湖南广播电视大学,2000年5月-2004年3月任职于广州侨鑫物业有限公司。2004年9月-2005年3月任职于广东省南方精典实业有限公司。2005年4月-2008年5月任职于广州市生合企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08年8月-2012年7月任职于佛山市石头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2013年8月-2017年3月任职于广州市仁柏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2017年4月-至今任职于广东金穗丰实业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职务;2017年4月-至今任职于广州市物业经理人协会,担任副会长职务。

  俞磊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俞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第一大股东陕西新丝路进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俞磊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董事会秘书简历:

  秦弘毅:男,198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

  2009年1月至2012年2月任职于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3月至2017年4月任职于道远资本投资(深圳)有限公司;2017年5月至2019年7月任职于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中,2017年5月至2019年7月担任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18年3月担任董事会秘书,2018年3月至2019年7月担任董事。

  秦弘毅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秦弘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秦弘毅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0-002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刘锦钟先生提议聘任秦弘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认为秦弘毅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中对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要求。

  秦弘毅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将秦弘毅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申请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秦弘毅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6-8931119

  传真:0756-8812870

  邮箱:zfzjb@zhongfu.com.cn

  联系地址:珠海市保税区联峰路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7日

  附:简历

  秦弘毅:男,198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

  2009年1月至2012年2月任职于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3月至2017年4月任职于道远资本投资(深圳)有限公司;2017年5月至2019年7月任职于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中,2017年5月至2019年7月担任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18年3月担任董事会秘书,2018年3月至2019年7月担任董事。

  秦弘毅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秦弘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秦弘毅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0-003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20年2月6日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2月6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2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0年2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2月3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2月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珠海市保税区联峰路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内可以乘坐Z30路公共汽车到达珠海保税区中富巴士站)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名称:

  议案1、关于推选第十届董事会继任董事的议案。

  议案1.01选举俞磊为第十届董事会继任非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请见2020年1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公司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公司法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代码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2月6日14:00至14:30

  (三)登记地点:珠海市保税区联峰路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大会签到处。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6-8931176、0756-8931066;

  传真:0756-8812870

  联系人:姜珺、赵楚耿

  六、备查文件

  (一)、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2、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59”,投票简称为“中富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议案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有1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票数投给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2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2月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委托人股东帐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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