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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0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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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1
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基建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通化县河口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意向性文件,具体合作方式需各自取得有权部门批准。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因具体合作业务协议尚未签订,因此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影响尚不确定。

  2020年1月7日,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公司”)与长江基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基建”或“乙方”)签署了《通化县河口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合作意向书》,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经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通化县河口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事宜达成以下意向:

  一、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拟成立合营公司,投资建设及营运通化县河口综合智慧能源一期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通化县河口综合智慧能源一期项目),结合区域内用户的电、热、冷、暖等能源需求,提供能源综合解决方案,降低用能成本,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在适当时候扩建二期工程。

  (二)投资规模

  项目分两期建设,总投资约人民币25亿元。

  一期工程预计总投资约15亿元人民币,项目建设规模能满足居民采暖热负荷200万平方米、工业蒸汽230吨/小时及其他用能需求,每年上网电量4.66亿千瓦时,配置装机容量3×190t/h燃煤锅炉及2×42MW+1×10MW背压机,并包括铁路专用线、事故灰场、供水管线和供热管网等,建设期为18个月。

  二期工程规划能满足居民采暖热负荷750万平方米、工业蒸汽180吨/小时,配置装机容量2×80MW背压机,具体投资时间根据用热市场实际增长而定。

  (三)同步研究本项目使用天然气取代燃煤的可行性,若最后决定将本项目所采用燃料改为天然气,甲乙双方拟仍按第一条合作方式共同投资该项目,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作出调整后相应调整上述第二条本项目的投资规模。

  (四)本意向书有效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叁年,到期若双方未以书面方式续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二、协议对本公司的影响

  1.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县药业产业基地已形成规模,该地区对工业蒸汽及居民采暖用热需求持续增长,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已同意吉林省将通化县河口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增列进吉林省十三五能源计划民生采暖类12个项目中。公司与长江基建签署意向协议,开发建设通化县河口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在建设一期热电联产机组的同时配套分布式能源,以多能互补方式,为通化县城区和周边用户供应电、热、汽、冷、水等综合智慧能源,是调整公司产业结构的重要举措。协议若付诸实施,有利于优化公司电源结构,提高公司整体实力,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2.因本意向书为双方意向,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业绩可能会产生的影响。

  3.如条件成熟,需签署正式协议或合同时,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1.上述意向书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意向性约定,尚具有不确定性;意向协议付诸实施时,将签订具体合作项目的正式协议或合同,并将履行本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决策、审批程序及披露程序。

  2.如遇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影响,存在该项目不予核准的风险。

  四、其它事项

  本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披露要求,根据意向协议实施情况及时发布进展公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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