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1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贵人鸟公告      编号:临2020-001

  债券代码:122346          债券简称:14贵人鸟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拍卖为第二次司法拍卖,被拍卖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6,769.5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7%,占控股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4.13%。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上述股权拍卖的具体时间及其他相关内容以法院公示为准。拍卖事项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拍卖基本情况

  因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贵人鸟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人鸟集团”)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已冻结的贵人鸟集团持有的本公司3,769.5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于2019年12月16日10时至2019年12月17日10时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sifa.jd.com)进行第一次拍卖,因无人竞买而流拍。具体详见公司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贵人鸟关于控股股东持有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2019-051号)。

  因贵人鸟集团与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金汇信托”)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冻结的贵人鸟集团持有的已质押登记给浙商金汇信托的本公司3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于2019年12月23日10时至2019年12月24日10时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sifa.jd.com)进行第一次拍卖,因无人竞买而流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贵人鸟关于控股股东持有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2019-052号)。

  二、拍卖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的通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向贵人鸟集团发出了(2019)闽02执563号、(2018)闽02执569号《拍卖告知书》,拟将贵人鸟集团持有的上述公司6,769.5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以4.20元/股乘以股票总股数作为起拍价和保留价移送京东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贵人鸟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7,911.50万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22%,贵人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数量为42,654.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67.86%,占控股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的89.03%。

  本次拍卖为第二次司法拍卖,被拍卖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6,769.5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7%,占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14.13%。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上述股权拍卖的具体时间及其他相关内容以法院公示为准。拍卖事项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7日

  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贵人鸟公告      编号:临2020-002

  债券代码:122346          债券简称:14贵人鸟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及股权抵债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316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2019-057号)。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及回复。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和完善,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0年1月14日前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目前,公司正积极准备《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争取尽快完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7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