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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1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月6日,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公司总部大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月2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方式送达给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伟杰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5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孙伟杰、王坤晓、王继丽、李雪峰、李志勇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了《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5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对参加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5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孙伟杰、王坤晓、王继丽、李雪峰、李志勇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为保障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制定了相关的管理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5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孙伟杰、王坤晓、王继丽、李雪峰、李志勇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为了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奋斗者5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二)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若在实施过程中,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敏感期等情况,导致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股票购买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延长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

  (四)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权利;

  (五)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孙伟杰先生、王坤晓先生、刘贞峰先生、王继丽女士、刘东先生、张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燕涛先生、王欣兰女士、张晓晓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王燕涛先生、张晓晓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9名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董事李雪峰先生、李志勇先生本届任期届满,将不在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但仍在公司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于建青先生、于希茂先生、姚秀云女士连续任职已届满6年,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亦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6日

  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孙伟杰

  男,196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第十三届山东省人大代表,第十七届烟台市人大常委。历任烟台黄金技校团委书记、学生科长、教务科长,烟台黄金实业公司经理,烟台黄金经济发展公司总经理,烟台金日欧美亚工程配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孙伟杰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06,036,2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1%,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孙伟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刘贞峰先生存在亲属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孙伟杰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孙伟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坤晓

  男,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香港科技大学高层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历任烟台黄金技校教师,烟台黄金经济发展公司副总经理,烟台金日欧美亚工程配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王坤晓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41,050,9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3%,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坤晓先生与公司其他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王坤晓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坤晓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刘贞峰

  男,196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计算机专业,大专学历。自1999年12月起历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功勋顾问,现拟任公司董事。

  刘贞峰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12,926,6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9%,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刘贞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孙伟杰先生存在亲属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刘贞峰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贞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王继丽

  女,196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山东龙矿集团洼里煤矿机电科技术员、机修厂工程师,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裁。

  王继丽女士持有公司股票3,859,3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王继丽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继丽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刘  东

  男,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重庆大学工程机械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历任烟台港务局港务工程公司工程师、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刘东先生持有公司股票7,79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刘东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张志刚

  男,197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山东大学法学学士,持有律师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历任公司证券法务部总监、证券事务代表、CEO助理,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张志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张志刚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志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王燕涛

  男,197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山东大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历任烟台大学机电汽车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山东大学博士后研究,美国加州州立理工大学访问学者。现任烟台大学机电汽车工程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王燕涛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燕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王燕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燕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欣兰

  女,197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辽宁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管理学博士学位,会计学专业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佳木斯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研室主任、会计系副主任、会计系主任、副院长职务,现任山东工商学院会计学院教授。

  王欣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王欣兰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欣兰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张晓晓

  女,198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理论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法律方法论专业在读博士研究生。2001年7月至今任职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教师,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2016年至今任烟台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张晓晓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张晓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张晓晓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晓晓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53        股票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2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月6日,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月2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方式送达给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艳女士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5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5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核查公司“奋斗者5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其份额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奋斗者5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其份额分配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其份额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20年度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余额合计最高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授权期内,可由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监事会同意提名董婷婷女士、于晓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最近两年内均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

  本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对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上述监事候选人若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公司监事刘玉桥女士本届任期届满,将不在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但仍在公司任职。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6日

  附: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董婷婷

  女,1980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公司财务部会计、资金管理与融资部主任,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薪酬经理。

  董婷婷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9%,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董婷婷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董婷婷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于晓

  男,1987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职称。历任山东航天电子技术研究所结构设计工程师,烟台杰瑞石油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产品平台研究室机械工程师,现任烟台杰瑞石油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产品平台研究室主任职务。

  于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于晓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于晓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3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5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零二零年一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5号”员工持股计划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员工放弃认购导致认购资金较低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无法成立的风险,或者虽成立但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5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拟通过大宗交易定向受让控股股东所持杰瑞股份股票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杰瑞股份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完成购买。

  3、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730人,其中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4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经公司认定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公司或其控股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资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的借款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等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也不从上市公司提取激励基金。

  5、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量不超过200.00万股,涉及的股票总数量约占现有股本总额957,853,992股的0.2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奋斗者1号”员工持股计划、“奋斗者2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奋斗者3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奋斗者4号”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总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总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股票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设立管理委员会进行管理。

  7、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8、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9、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10、本员工持股计划同意并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借款支持,但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且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与上述股东保持独立性,因此,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释  义

  本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第一章 总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指导意见》、《披露指引第4号》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一)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二)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核心人员,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三)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指导意见》、《披露指引第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所有持有人均在公司或其控股公司任职,签订劳动合同且领取报酬。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730人,其中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4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经公司认定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公司或其控股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意见。

  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资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的借款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等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也不从上市公司提取激励基金。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拟通过大宗交易定向受让控股股东所持杰瑞股份股票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杰瑞股份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完成购买。

  第四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分配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1份额对应于1股公司股票,员工持股计划激励份额总数不超过200.00万份。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4人,认购总份额为4万份,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2%;其他员工预计不超过726人,认购总份额预计不超过196万份,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预计为98%。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

  任一持有人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第五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及锁定期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四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日起计算。

  (二)员工持股计划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定向受让控股股东所持杰瑞股份股票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杰瑞股份股票。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在存续期届满前两个月,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限及其合理性、合规性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二)在锁定期届满后的第13个月至第48个月,管理委员会根据《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人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持有人签署的《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通知函》、《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确认函》的约定,分三批解禁卖出,持有人因持有计划份额而获得解禁卖出后的权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指导意见》第二条第(六)款第一项的规定,上述锁定期限符合规定,具有合理性及合规性。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第六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一、自行管理

  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最高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管理事宜。

  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计划以及管理规则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司其他股东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管理委员会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至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止。

  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的事宜

  (一)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二)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若在实施过程中,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敏感期等情况,导致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股票购买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延长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

  (四)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权利;

  (五)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第七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一)公司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成立时通过大宗交易定向受让控股股东所持杰瑞股份股票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杰瑞股份股票,累计不超过200.00万股。

  (二)现金及产生的利息。

  (三)资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等其他资产。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归入其固有财产。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权益分配

  (一)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管理规则和《持股人考核管理办法》另有规定,或经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应份额不得转让、质押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二)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三)在存续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按份额向持有人分配。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至存续期届满前,管理委员会根据《持股人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和《通知函》、《确认函》的内容,出售持有人所持可解禁卖出比例的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所获资金按该比例偿还付息借款的本金及利息并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向持有人分配。持有人也可以继续持有可解禁卖出的份额并享有相关权益,员工持股计划根据持有人的意愿持有对应的公司股票。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应承担的税收和费用

  (一)税收

  本计划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应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履行其纳税义务。

  (二)费用

  1、证券交易费用

  员工持股计划应按规定比例在发生投资交易时计提并支付交易手续费、印花税等。

  2、其他费用

  除交易手续费、印花税之外的其他费用,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的协议,从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中支付。

  第八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一、持有人个人情况变化时的处理

  (一)失去参加资格的情形

  持有人如发生以下情形被管理委员会根据本计划规定取消资格的,其持有的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由管理委员会出售,偿还该持有人尚未清偿的全部借款本金及付息借款的利息,如有剩余则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分配:

  1、重大违法违规:持有人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上述原因导致公司解除其劳动关系的;

  2、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出现违反竞业限制行为的;

  3、当年度考评不合格的;

  4、全部解禁卖出完毕并退出员工持股计划或不再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持有人资格自动取消。

  (二)离职

  如发生除退休外的所有离职,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调整导致产线合并或取消进行的人员优化、主动辞职、擅自离职、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未能续签、辞退、依法裁员、因公或非因公丧失劳动能力、因公或非因公身故等,自离职之日起或者解除聘用关系之日起,管理委员会根据本计划规定取消持有人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其持有的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由管理委员会出售,偿还该持有人尚未清偿的全部借款本金及付息借款的利息,如有剩余则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分配。

  (三)退休

  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且退休后直接办理离职的持股人,可解禁卖出退休当年度的份额,退休手续办理完成后次年起的全部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由管理委员会出售,偿还该持有人尚未清偿的全部借款本金及付息借款的利息,如有剩余则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分配。

  (四)其他未说明的情况由管理委员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自行终止,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资产进行清算,在存续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可提前终止,由董事会和持有人会议协商决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在存续期届满前两个月,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存续期可以延长。

  第九章 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制定、执行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由持有人会议对是否参与融资进行审议。

  第十章 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一)公司的权利

  1、若持有人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年度考评不合格或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出现违反竞业限制行为以及本计划第八章第一项规定的,管理委员会取消该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其处理方式依照本计划第八章的相关规定处理。

  2、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公司的义务

  1、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关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相关法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开立及注销证券账户、资金账户等其他相应的支持。

  3、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持有人的权利如下:

  1、参加持有人会议和行使表决权;

  2、按其持有的份额享有相关权益;

  3、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二)持有人的义务如下:

  1、遵守《“奋斗者5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

  2、按所持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承担投资风险;

  3、遵守持有人会议决议;

  4、保守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全部秘密,公司依法对外公告的除外;

  5、承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管理规则、《持股人考核管理办法》及《“奋斗者5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通过职工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并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应当就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发表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负责对持有人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情形发表意见。

  四、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等相关文件。

  五、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七、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股东大会表决时,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相关董事、股东的,相关董事、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八、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持有人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构成公司对持有人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二、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三、除公司董事王继丽、李志勇、李雪峰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张志刚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四、公司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均设立相互独立的管理机构,且均已放弃其所持股份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权,各员工持股计划之间独立核算,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仍存续的“奋斗者1号”、“奋斗者2号”、“奋斗者3号”、“奋斗者4号”员工持股计划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因此,公司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上市公司权益不予合并计算。此外,本员工持股计划已放弃所持股份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权,在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对象的交易相关提案时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回避问题。

  五、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拟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提供部分有息、部分无息借款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其他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补贴、兜底等安排。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4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盘活公司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本着安全、谨慎的投资原则,公司2020年度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余额合计最高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授权期内,可由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提高公司短期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收益。

  2、投资额度:根据公司资金情况,2020年度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余额合计最高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累计发生额不设上限。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授权期内,可由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3、理财产品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稳健型、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上述资金投向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风险投资的规定,不会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4、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5、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

  6、决策及实施方式:本事项经公司2020年1月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杰瑞股份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杰瑞股份财务总监负责具体经办。经办人应严格遵守公司《短期闲置货币资金理财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短期闲置货币资金理财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2)公司资金部负责人跟踪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向董事会报告,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批程序和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定的要求进行投资。

  2、公司已经制定了《短期闲置货币资金理财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增值。

  3、审批程序按照《公司章程》及《短期闲置货币资金理财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2020年度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余额合计最高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授权期内,可由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公司监事会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20年度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余额合计最高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授权期内,可由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5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提案,公司定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1月22日  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22日上午9:15至2020年1月2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1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1月16日下午3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1)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杰瑞路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5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5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5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5、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1选举孙伟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2选举王坤晓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3选举刘贞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4选举王继丽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5选举刘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6选举张志刚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1选举王燕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2选举王欣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3选举张晓晓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7.1选举董婷婷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7.2选举于晓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说明:

  (1)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议案5、6、7选举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应选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以上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1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预约登记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先通过电话方式,告知股东的姓名、证券账号等信息进行预登记。同时将相关证件通过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送至公司。出席时请携带原件及对应的复印件进行现场登记。

  2、现场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可以将身份证正反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1月19日、1月20日(9:00—11:00、14:00—16:00)。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杰瑞路5号公司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志刚、曲宁

  联系电话:0535-6723532

  联系传真:0535-6723172

  联系邮箱:zqb@jereh.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杰瑞路5号公司证券部。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样式

  附件2: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6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                  作为杰瑞股份(002353)的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会议上代表本公司/本人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进行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

  说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或“反对”方框内划“√”,累计投票提案,委托人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做出投票指示。填写其它标记、漏填或重复填写的无效。

  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2: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53”,投票简称为“杰瑞投票”。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6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1月6日在公司一楼报告厅召开了全体职工大会,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全体职工大会投票选举吴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吴艳女士将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监事会成员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6日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吴艳,女,198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山东工商学院会计专业,本科学历。历任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中心主任,资金管理与融资部副总监,现任公司资金部总监、行政部总监。

  吴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吴艳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7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王继丽女士、李雪峰先生、李志勇先生、董婷婷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瑞股份”)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裁王继丽女士,董事、财务总监李雪峰先生,董事、副总裁李志勇先生,监事董婷婷女士《关于股票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1、董事、总裁王继丽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859,3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0%),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64,83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0%)。

  2、董事、财务总监李雪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05,77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1,4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

  3、董事、副总裁李志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83,4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7%),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0,87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

  4、监事董婷婷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2%),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05%)。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含历次分配转增)、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

  5、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承诺履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王继丽女士、李雪峰先生、李志勇先生、董婷婷女士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止目前,王继丽女士、李雪峰先生、李志勇先生、董婷婷女士一直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情形。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股东王继丽女士、李雪峰先生、李志勇先生、董婷婷女士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王继丽女士、李雪峰先生、李志勇先生、董婷婷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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