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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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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0-001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控股子公司湖南发展春华健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春华”)提交的《关于西湖公司起诉我司土石方合同纠纷二审判决的信息报告》,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展春华于2018年11月收到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湖南西湖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湖公司”)就与发展春华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一审法院立案后依法开庭审理,一审判决驳回西湖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受理费186150元由西湖公司负担。以上内容分别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因不服一审判决,西湖公司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二审审理已终结。

  二、判决情况

  根据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9)湘01民终9694号】,本次诉讼判决结果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86150元,由西湖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公告披露的诉讼事项外,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诉讼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展春华的财务状况造成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西湖公司起诉我司土石方合同纠纷二审判决的信息报告

  2、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9)湘01民终9694号】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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