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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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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0-01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47),

  其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晓川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3,1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98%);高级管理人员宋钢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0,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59%)。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公司近日收到张晓川先生、宋钢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1-2:数据变动系跨年度后重新计算高管锁定股所致;

  注3: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严格遵守了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之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预披露公告中涉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张晓川先生、宋钢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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