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件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长源河南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煤业)因严重资不抵债,且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为避免损失扩大,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债权人身份对河南煤业提起破产清算申请。2019年7月24日,公司收到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对河南煤业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2019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上述破产案件管辖法院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决定书》,指定河南瀛豫律师事务所联合郑州通领破产清算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担任河南煤业破产案件的管理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2日、12月26日,2019年7月25日、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 公告编号:2018-054、055,2019-048、069)。
二、向管理人移交情况
2020年1月2日,公司收到河南煤业与上述破产管理人共同签署的移交文件,根据文件记载,河南煤业已于2019年12月26日正式将有关印章、证照、资产和会计档案移交破产管理人。
三、对公司的影响
河南煤业完成移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其2019年度资产负债表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2019年度利润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
2019年度,河南煤业当年预计亏损1,300万元,将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975万元;因河南煤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合并报表层面2019年期初包含的河南煤业累计亏损50,850万元,超出公司对其长期股权投资的部分需转回,增加当年利润20,850万元;此外,需确认公司对河南煤业全部债权损失,减少当年利润27,278万元。受以上三方面因素影响,将减少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403万元,该金额为公司初步统计数据,最终金额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其他
公司将就河南煤业破产清算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河南煤业资产移交相关材料。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