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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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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1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瑞司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宁春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宁春秋”)持有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7,002,12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21%。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海宁春秋由于自身资金需要,拟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5,47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并遵守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根据海宁春秋在股份发行说明书中作出的“在股份解禁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承诺,减持价格将不低于经调整后的发行价11.82元。具体何时、以何价格、以及是否减持,将视实施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备注:“其他方式取得”指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海宁春秋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本承诺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如有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发行价)。

  2、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是上海瑞司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宁春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海宁春秋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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