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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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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中迪投资            公告编号:2020-01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月3日,公司董事会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20年1月3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五名董事全部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

  2019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四川汇日央扩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并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方式,以人民币68,000万元的价格收购四川汇日央扩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日央扩、项目公司”)100%股权及相关权益。通过收购事项,公司获取了成都市武侯区相关地块的开发权益。

  为推进汇日央扩收购事项的实施,并为其下属地块的开发提供支持,公司拟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申请并购贷及开发贷共计人民币80,000万元,其中由中融信托向本公司指定的特殊目的公司发放并购贷人民币40,000万元,用于支持完成对汇日央扩股权的收购;由项目公司向中融信托申请开发贷人民币40,000万元,用于支持项目公司下属地块的开发建设。前述贷款的总期限为二年。

  为确保交易实施,公司拟将项目公司100%股权及其下属地块质押、抵押给中融信托为前述并购贷和开发贷提供担保。同时,上市公司将为前述并购贷、开发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公告》。

  该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收购汇日央扩100%股权交易事项的完成,并为汇日央扩下属地块的开发建设提供支持,公司拟向中融信托申请并购贷、开发贷共计人民币80,000万元。

  为保障融资事项的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前述并购贷、开发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8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二年。

  本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拟按照如下方案安排: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李勤先生、解斌先生、刘云平先生,其中李勤先生为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委员刘云平先生、隋平先生、李勤先生,其中刘云平先生为召集人;

  企业文化发展委员会,委员李勤先生、解斌先生、何帆先生,其中李勤先生为召集人。

  除前述调整外,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人员组成不做变动。

  该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中迪投资              公告编号:2020-03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公司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担保情况

  2019年12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将以人民币68,000万元的价格收购四川汇日央扩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日央扩、项目公司”)100%股权及相关权益的事项。通过本次收购事项,公司获取了成都市武侯区相关地块的开发权益。

  前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8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购四川汇日央扩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为推进汇日央扩收购事项的实施,并为其下属地块的开发提供支持,公司拟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申请并购贷及开发贷。

  前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公告》。

  为保障融资事项的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前述并购贷、开发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8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二年。

  (二)担保事项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事项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特殊目的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特殊目的公司尚未确定,后期将根据交易进展及需要确定特殊目的公司。

  (二)四川汇日央扩置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四川汇日央扩置业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马荣欣。

  4、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05年8月2日。

  6、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2号1栋18层3号。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地块号:WH5-5-32)、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等;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

  ■

  自然人刘文先生为汇日央扩实际控制人。

  9、经营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汇日央扩总资产为人民币30,387.64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26,023.3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364.28万元。2018年1-12月,汇日央扩实现净利润-2,328.41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19年10月31日,汇日央扩总资产为人民币63,041.80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60,419.0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622.77万元。2019年1-10月,汇日央扩实现净利润-1,741.51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10、汇日央扩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事项拟与中融信托签订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为推进融资事项的开展,公司拟为特殊目的公司、汇日央扩向中融信托申请的并购贷、开发贷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80,000万元,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均为二年。

  目前,公司尚未就担保事项与中融信托签署正式协议。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公司拟为向中融信托申请贷款的事项提供担保,有助于推动公司与中融信托所开展的融资业务的进行,确保公司收购汇日央扩的交易事项及汇日央扩未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提升了公司的融资能力。同时汇日央扩下属地块位置良好,周边设施齐备,交通便利,项目发展前景良好,公司相信其能够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平、隋平就关于公司拟对外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公司拟为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并购贷、开发贷的事项提供担保,有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的融资渠道,能够为公司顺利实现收购四川汇日央扩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并为其房地产项目开发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对于该事项,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除本次交易外,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已审批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00,000万元,担保额度剩余473,316.15万元,总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2.3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5.84%。累计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40,587.8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47.41%,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2.75%。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的担保金额为13,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4.38%,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8%。

  截至目前,公司下属各房地产投资项目公司按照房地产行业惯例为购房人提供按揭贷款担保。除前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任何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中迪投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中迪投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对外提供担保的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中迪投资             公告编号:2020-02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事项概述

  2019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四川汇日央扩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并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方式,以人民币68,000万元的价格收购四川汇日央扩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日央扩、项目公司”)100%股权及相关权益。通过收购事项,公司获取了成都市武侯区相关地块的开发权益。

  前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8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购四川汇日央扩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为推进汇日央扩收购事项的实施,并为其下属地块的开发提供支持,公司拟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申请并购贷及开发贷共计人民币80,000万元,其中由中融信托向本公司指定的特殊目的公司发放并购贷人民币40,000万元,用于支持完成对汇日央扩股权的收购;由项目公司向中融信托申请开发贷人民币40,000万元,用于支持项目公司下属地块的开发建设。前述贷款的总期限为二年。

  为确保交易实施,公司拟将项目公司100%股权及其下属地块质押、抵押给中融信托为前述并购贷和开发贷提供担保。同时,上市公司将为前述并购贷、开发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前述上市公司担保事项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事项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融资交易事项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创新城创新二路277号。

  3、法定代表人:刘洋。

  4、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日期:1993年01月15日。

  6、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00万元。

  7、经营范围:按金融许可证核准的项目从事信托业务。

  8、主要股东:

  ■

  中融信托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9、经营情况

  截止2018年度,中融信托总资产为3,072,743.22万元,负债总额1,132,148.89万元,净资产为1,940,594.33万元;截止2018年度,中融信托实现收入588,884.57万元,净利润214,223.14万元。(前述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2019年6月末,中融信托资产总额为2,601,570.94万元,负债总额为615,064.17万元,净资产为1,986,506.77万元,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73,827.46万元,净利润85,232.71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10、中融国际非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四川汇日央扩置业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马荣欣。

  4、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05年8月2日。

  6、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2号1栋18层3号。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地块号:WH5-5-32)、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等;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

  ■

  自然人刘文先生为汇日央扩实际控制人。

  9、经营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汇日央扩总资产为人民币30,387.64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26,023.3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364.28万元。2018年1-12月,汇日央扩实现净利润-2,328.41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19年10月31日,汇日央扩总资产为人民币63,041.80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60,419.0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622.77万元。2019年1-10月,汇日央扩实现净利润-1,741.51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10、主要资产情况

  汇日央扩持有位于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街道办事处棕树村8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土地面积约为1.05万平方米,容积率为4.9。

  11、汇日央扩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融资事项拟签署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拟与中融信托签署的《信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中融信托申请共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并购贷款,该部分贷款由中融信托发放给特殊目的公司,用于支付公司受让汇日央扩100%股权的部分交易对价,并购贷款总期限不超过2年。

  (二)拟与中融信托签署的《信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汇日央扩拟向中融信托申请共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开发贷,该部分开发贷将全部用于汇日央扩下属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开发贷总期限为2年。

  (三)拟与中融信托签署的《土地使用权最高额抵押合同》之一的主要内容

  汇日央扩拟将其持有的位于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街道办事处棕树村8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中融信托,对应的并购贷款主债权本金最高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四)拟与中融信托签署的《土地使用权最高额抵押合同》之二的主要内容

  汇日央扩拟将其持有的位于成都市武侯区火车南站街道办事处棕树村8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中融信托,对应的开发贷款主债权本金最高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五)拟与中融信托签署的《股权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将汇日央扩100%股权质押给中融信托,对应的并购贷主债权本金最高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上述交易各方尚未就本次融资事项签署正式的相关协议。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中融信托的融资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的考虑,符合公司开展业务对融资的需求,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和资金管理能力,有利于推动公司房地产投资业务的发展。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平、隋平就关于公司拟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通过本次交易能够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为公司业务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房地产投资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融资业务的顺利实施;同时,本次融资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对于该事项,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七、备查文件

  1、中迪投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中迪投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中迪投资                         公告编号:2020-04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结合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1月14日。

  凡2020年1月14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依据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9号中纺大厦3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拟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拟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二)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2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三、提案编码

  ■

  四、出席现场的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凡符合会议资格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有效持股凭证或法人单位证明等凭证出席;

  (1)个人股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持上述证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1月15日上午9:30——下午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9号中纺大厦3层公司会议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09;投票简称:中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现场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2、联系电话:010-65275609 传真:010-65279466

  3、联系人:何帆 刘国长

  4、公司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9号中纺大厦三层

  5、邮政编码:100005

  七、备查文件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3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对会议审议事项具有表决权,我单位(个人)对会议审议事项投票指示如下表:

  ■

  备注: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委托人未做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

  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京中迪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平、隋平就关于公司拟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通过本次交易能够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为公司业务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房地产投资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融资业务的顺利实施;同时,本次融资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对于该事项,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2、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平、隋平就关于公司拟对外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公司拟为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并购贷、开发贷的事项提供担保,有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的融资渠道,能够为公司顺利实现收购四川汇日央扩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并为其房地产项目开发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对于该事项,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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