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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股票代码:000055、200055       公告编号:2020-01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2月30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0年1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对外提供短期财务借款的议案。

  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为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骏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深圳蓝盾控股有限公司(下称:蓝盾控股)提供短期财务借款2,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借款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年化利率5.655%,款项按双方约定还款方式归还,并由蓝盾控股董事长童祖元先生及其配偶李华琼女士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共7人。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借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20-02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短期财务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短期财务借款事项概述

  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为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骏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深圳蓝盾控股有限公司(下称:蓝盾控股)提供短期财务借款2,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借款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款项按双方约定还款方式归还,并由蓝盾控股董事长童祖元先生及其配偶李华琼女士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财务借款事项于2020年1月3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借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蓝盾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059137325

  成立时间:2014年5月

  注册资本:10,680万元

  法定代表人:童祖元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股权投资、防水、防腐、保温材料的研发、销售、技术服务。

  实际控制人:童祖元

  股权结构:

  ■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蓝盾控股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2019年6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向蓝盾控股提供短期财务借款2,000万元人民币已按期还款。

  三、财务借款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2000万元

  2、借款用途:流动资金周转

  3、借款的期限:不超过 6个月

  4、借款利率:5.655%

  5、还款约定:到期还款付息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短期财务借款事项由蓝盾控股董事长童祖元先生及其配偶李华琼女士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风险可控。

  童祖元先生,男,汉族,1960年4月生,湖北石首人,中国共产党党员。现任蓝盾控股董事长。童祖元先生为深圳防水十佳企业家,广东建材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截至目前,童祖元先生持有蓝盾控股55.18%股权。

  李华琼女士,1961年4月生,为童祖元先生的配偶,现任蓝盾控股监事。截至目前,李华琼女士持有蓝盾控股10%股权。

  童祖元先生、李华琼女士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财务借款原因为向借款方提供流动资金的周转。借款方蓝盾控股,成立于2014年5月,主要业务板块由股权投资业务、担保业务、生产销售业务三部分组成,生产销售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1月30日,蓝盾控股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0.30%、29.67%,偿债能力较好。另外,由童祖元先生及李华琼女士为此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此还款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短期财务借款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财务借款是为蓝盾控股提供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借款利率公允,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借款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还款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财务借款事项。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借款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提供财务借款余额为零。

  八、其他事项

  本次对外提供短期财务借款不属于下列期间: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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