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液晶公司”)于近日收到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贸发展局拨付的相关政府补助资金累计人民币3,740万元,用于合肥液晶运营发展。合肥液晶已收到上述款项,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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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公司对财政性奖励资金3200万元确认为其他收益并计入当期损益,预计对本公司2019年度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对安徽省新型显示产业基地资金540万元政府补助在2019年度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资产使用年限摊销,预计对本公司2019年度利润及以后年度利润产生积极影响。上述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