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2020-001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3月5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19年6月3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延期的议案》,延期后回购实施期限自2019年3月4日起至2020年3月3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98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7%,成交的最高价为5.08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4.9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9993556.17元。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2020—002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重审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恒波”)的控股子公司,深圳恒波持有其90%的股权
涉案的金额:2,624.5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判决为发回重审一审判决,本次判决不会对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向深圳恒波的控股子公司广东恒大和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恒大和)送达的(2019)粤0115民初4299—4302、4816、4817号《民事判决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上述案件中4299—4302号案件原告是中邮普泰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4816、4817号案件原告是中邮时代电讯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诉讼金额合计人民币2,624.5万元。上述诉讼由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重审(详见公司2019年5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2019—026号公告)。
二、判决书的主要内容:
(一)驳回原告中邮普泰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驳回原告中邮时代电讯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4299号案受理费13480元、4300号案受理费16360元、4301号案受理费22300元、4302号案受理费34950元由原告中邮普泰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4816号案受理费18840元、4817号案受理费53100元由原告中邮时代电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送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本次判决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