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昝秀丽
1月3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证监会起草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指引》共15条,按照“服务改革、稳妥起步、防范风险”的总体原则,对公募基金投资新三板挂牌股票的基金管理人要求、投资范围等方面作出了规范。允许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投资新三板精选层股票。
分析人士指出,至此,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中的引入公募基金等长期资金入市拉开序幕。公募基金入场有利于提升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和定价效率,促进形成良性市场生态。
三大亮点呈现
常德鹏介绍,《指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明确基金管理人参与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具备相应投研能力,配备充足投研人员。二是规范基金投资范围。允许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投资新三板精选层股票。三是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基金管理人投资流动性良好的精选层股票,并审慎确定投资比例。四是规范公募基金估值。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采用公允估值方法对挂牌股票进行估值,当股票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面临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可启用侧袋机制。五是强化信息披露及风险揭示。要求基金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持有挂牌股票情况,在法律文件中揭示特有风险。六是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基金管理人会同销售机构,做好基金产品风险评级、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识别、投资者教育等工作。
分析人士指出,《指引》充分尊重市场和敬畏市场,回应市场呼声,呈现三大亮点。(下转A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