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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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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1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及首期计划锁定期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

  (一)概述

  1、持股计划首期计划概述

  (1)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15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或“《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根据《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首期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持股计划首期计划”)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对应的权益将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分三个归属期归属至持有人,第一个归属期归属40%权益,第二及第三个归属期分别归属30%权益。

  (2)截至2017年3月21日,广发原驰·海大核心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完成了持股计划首期计划对公司股票的购买,购买股票数量为720,187股。

  (3)2017年12月29日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持股计划首期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权益归属的议案,确定持股计划首期计划持有人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股票份额为上述所购公司股票的40%,即288,075股,并通过内部登记确认方式分别归属至全体持有人名下,其中时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田丽女士、钱雪桥先生、杨少林先生及黄志健先生共归属86,600股,其他核心员工归属201,475股。

  (4)2018年12月28日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持股计划首期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权益归属的议案,确定持股计划首期计划持有人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股票份额为上述所购公司股票的30%,即216,056股,并通过内部登记确认方式分别归属至全体持有人名下,其中时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田丽女士、钱雪桥先生、杨少林先生及黄志健先生共归属64,950股,其他核心员工共归属151,106股。

  2、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概述

  (1)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同意公司实施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根据《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规定: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的专项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对应权益(以下简称“二期计划专项基金权益”)将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分三个归属期归属至持有人;自筹资金所对应权益在专项基金权益第三个归属日进行权益归属。

  二期计划专项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对应权益的归属:第一个归属期归属40%专项基金权益,第二及第三个归属期分别归属30%专项基金权益。

  (2)截至2018年7月11日,广发原驰·海大核心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完成了持股计之二期计划对公司股票的购买,购买数量4,386,186股,其中专项基金购买数量1,908,436股,自筹资金购买数量2,477,750股。

  (3)2018年12月28日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专项基金权益第一个归属期权益归属的议案,确定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专项基金权益持有人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股票份额为上述专项基金所购公司股票1,908,436股的40%,即763,374股,并通过内部登记确认方式分别归属至全体持有人名下,其中时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田丽女士、钱雪桥先生、杨少林先生及黄志健先生共归属220,000股,其他核心员工共归属543,374股。

  3、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概述

  (1)公司于2019年5月6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同意公司实施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根据《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规定: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的专项基金所对应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最终对应权益(以下简称“三期计划专项基金权益”)将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分三个归属期归属至持有人,第一个归属期归属40%权益,第二及第三个归属期分别归属30%权益。

  (2)截至2019年11月4日,公司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已由“广发原驰·海大核心员工持股计划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完成公司股票购买,购买数量888,500股。

  (二)本次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

  1、持股计划首期持股计划第三个归属期权益归属

  2019年12月31日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持股计划首期计划第三个归属期权益归属的议案,确定持股计划首期计划持有人第三个归属期对应的股票份额为上述所购公司股票的30%,即216,056股,并通过内部登记确认方式分别归属至全体持有人名下,其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田丽女士、程琦先生、钱雪桥先生、杨少林先生、黄志健先生、刘国祥先生、江谢武先生、米国成先生、陈中柱先生共归属153,056股,其他核心员工共归属63,000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持股计划首期计划所对应的股票份额720,187股已全部完成归属,权益归属与持股计划首期计划一致。

  2、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专项基金权益第二个归属期权益归属

  2019年12月31日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专项基金权益第二个归属期权益归属的议案,确定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专项基金权益持有人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股票份额为上述专项基金所购公司股票1,908,436股的30%,即572,531股,并通过内部登记确认方式分别归属至全体持有人名下,其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田丽女士、程琦先生、钱雪桥先生、杨少林先生、黄志健先生、刘国祥先生、江谢武先生、米国成先生、陈中柱先生共归属446,531股,其他核心员工共归属126,000股。

  自筹资金所对应权益在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专项基金权益第三个归属日根据自筹资金持有人实际缴款份额及比例等进行权益归属。

  3、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专项基金权益第一个归属期权益归属

  2019年12月31日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专项基金权益第一个归属期权益归属的议案,确定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专项基金权益持有人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股票份额为上述专项基金所购公司股票888,500股的40%,即355,400股,并通过内部登记确认方式分别归属至全体持有人名下,其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田丽女士、程琦先生、钱雪桥先生、杨少林先生、黄志健先生、刘国祥先生、江谢武先生、米国成先生、陈中柱先生共归属291,400股,其他核心员工共归属64,000股。

  2019年7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选举程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程琦先生、刘国祥先生、江谢武先生、米国成先生、陈中柱先生被选举/聘任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且该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系持股计划首期持股计划、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及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的持有人。截至本公告日,持股计划首期持股计划、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及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的持有人均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公告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形;未出现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持股计划首期计划锁定期届满

  (一)持股计划首期计划锁定期

  根据《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持股计划首期计划第一个及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给持有人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所对应权益的归属锁定期为自该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对应权益归属至持有人名下之日起至第三个归属期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归属至持有人名下之日为止;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给持有人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所对应权益不设归属锁定期,自归属当日起对应的资产管理计划项下的标的股票即可流通交易。

  2019年12月31日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持股计划首期计划第三个归属期权益归属的议案,并通过内部登记确认方式分别归属至全体持有人名下。2019年12月31日,持股计划首期计划锁定期届满,解锁条件达成,自2019年12月31日起,对应的资产管理计划项下的全部标的股票720,187股即可流通交易。

  (二)持股计划首期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持股计划首期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广发原驰·海大核心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三)持股计划首期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1、持股计划首期计划的存续期

  非经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终止并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持股计划首期计划的存续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2017年2月15日)起四年。持股计划首期计划可以展期也可以提前终止,展期事宜需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

  2、持股计划首期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持股计划首期计划重大实质性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持股计划首期计划的终止和延长

  持股计划首期计划可以展期也可以提前终止,展期事宜需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持股计划首期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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