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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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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ST中孚           公告编号:临2020-001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3日召开。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的1.2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4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0-002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河南豫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在洛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2.1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4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0-003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在洛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2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4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0-004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部分机器设备为抵押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亿元融资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以部分机器设备为抵押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亿元融资额度,融资期限3年,资金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河南永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预资产评估报告对该部分机器设备评估值为34,722.52万元。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申请的4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4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0-005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于2020年1月20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4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0-006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ST中孚           公告编号:临2020-002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河南电力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

  ●本次公司拟对中孚电力担保额度为1.25亿元;截至2019年12月2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中孚电力实际担保总额为21.32亿元。

  ●截至2019年12月2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74.51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1月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的1.2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住    所:巩义市站街镇东岭(豫联工业园区)

  法人代表:钱宇

  注册资本:235,000万元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涉及审批或许可的,取得审批或许可后方可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孚电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孚电力资产总额为534,067.82万元,负债总额为318,704.14万元,净资产为215,363.68万元;2018年1-12月营业收入310,590.19万元,净利润为-29,312.12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9年9月30日,中孚电力资产总额为554,596.75万元,负债总额为321,190.99万元,净资产为233,405.76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152,933.47万元,净利润为18,042.0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拟为中孚电力在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的1.2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笔担保为到期续保额度,担保期限为3年,融资主要用于补充中孚电力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中孚电力目前经营和资信状况良好,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中孚电力在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的1.2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19年12月23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04.74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74.51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25.72%,其中: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9.7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80.92%;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公司实际担保总额14.7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44.80%。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

  3、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ST中孚           公告编号:临2020-003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河南豫联煤业集团有限

  公司为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豫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联煤业”)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高精铝材”)

  ●本次公司及豫联煤业拟对中孚高精铝材担保额度为2.1亿元,截至2019年12月2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中孚高精铝材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4,500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2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74.51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1月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河南豫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在洛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2.1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

  住    所:河南省巩义市站街镇豫联工业园区2号

  法人代表:马文超

  注册资本:20亿元

  经营范围:铝材的生产、销售;废旧铝材回收;自营和代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孚高精铝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孚高精铝材资产总额为374,863.57万元,负债总额为179,067.01万元,净资产为195,796.56万元;2018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07,314.68万元,净利润为-4,203.4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9年9月30日,中孚高精铝材资产总额为372,428.36万元,负债总额为177,255.99万元,净资产为195,172.37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为336,629.76万元,净利润为-624.2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豫联煤业拟为中孚高精铝材在洛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2.1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笔担保为新增担保额度,担保期限4年,融资主要用于补充中孚高精铝材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中孚高精铝材目前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稳定,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豫联煤业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豫联煤业为中孚高精铝材在洛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2.1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19年12月23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04.74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74.51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25.72%,其中: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9.7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80.92%;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公司实际担保总额14.7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44.80%。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

  3、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ST中孚           公告编号:临2020-004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名称: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丰铝电”)

  ●  被担保人名称: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元林丰”)

  ●  本次公司及林丰铝电拟对广元林丰担保额度为2亿元;截至2019年12月2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广元林丰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2亿元。

  ●  截至2019年12月2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74.51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1月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在洛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2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袁家坝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郭庆峰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经营范围:铝锭(液)、氧化铝粉,铝制品生产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广元林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林丰铝电的控股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元林丰资产总额为3,684.43万元,负债总额为600.00万元,净资产为3,084.43万元,2018年1-12月利润总额为-20.75万元,净利润为-15.5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9年9月30日,广元林丰资产总额为95,732.15万元,负债总额为58,693.96万元,净资产为37,038.19万元,2019年1-9月利润总额为-208.32万元,净利润为-156.2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及林丰铝电拟为广元林丰在洛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2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42个月,此笔担保为新增担保额度,资金主要用于广元林丰25万吨绿色水电铝材一体化项目建设。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广元林丰系公司为实施林丰铝电电解铝产能转移而设立的项目公司,为支持该产能转移建设,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林丰铝电为广元林丰在洛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2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19年12月23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04.74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74.51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25.72%,其中: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9.7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80.92%;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公司实际担保总额14.7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44.80%。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

  3、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ST中孚           公告编号:临2020-005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本次中孚电力拟为本公司担保额度为4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74.51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1月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申请的4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巩义市新华路31号

  法定代表人:崔红松

  注册资本:人民币196,122.4057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铝材的生产、销售;氧化铝、煤炭、炭素制品的销售;本企业生产相关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销售;城市集中供热;经营本企业相关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资产总额为2,290,417.88万元,负债总额为2,046,993.17万元,净资产为243,424.71万元,2018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175,062.7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4,410.49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9年9月30日,本公司资产总额为2,175,603.34万元,负债总额为1,975,683.37万元,净资产为199,919.97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为512,457.9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305.4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拟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申请4亿元融资额度,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孚电力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笔担保为到期续保额度,担保期限3年,融资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中孚电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本公司及中孚电力经营及资信状况稳定,此次中孚电力为本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中孚电力为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申请的4亿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19年12月23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04.74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74.51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25.72%,其中: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9.7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80.92%;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公司实际担保总额14.7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44.80%。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

  3、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ST中孚        公告编号:2020-006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月20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月20日

  至2020年1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7项、第8-12项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25日和2020年1月4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10,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0,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地点: 2020年1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在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请及时与我们电话确认。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电话:0371-64569088

  传真:0371-64569089

  邮编:451200

  联系人:杨萍、丁彩霞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ST中孚           公告编号:临2020-007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海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的1.2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河南豫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在洛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2.1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广元市林丰铝电有限公司在洛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2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部分机器设备为抵押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亿元融资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申请的4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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