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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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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0-002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12月24日,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0年1月8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上相关公告详见2019年12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公司发布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月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0年1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30日

  7、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19年12月3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二期五楼会议中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 审议普通决议提案:

  1、 审议《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1 选举周剑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1.2 选举郑国荣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1.3 选举李刚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1.4 选举刘燕武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1.5 选举陈朱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1.6 选举董大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2、 审议《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2.1 选举邱大梁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宋春雷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白俊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审议《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3.1 选举高慕群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3.2 选举陈扬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4、 审议《关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5、 审议《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二) 披露情况

  以上相关提案已经公司2019年12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1、议案2、议案3均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具体内容请参阅2019年12月24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7号)、《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8号)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信息,候选人简历见附件4。

  三、 提案编码

  ■

  四、 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证券帐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登记时间: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7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3、 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董事会办公室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2。

  六、 其它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1)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

  (2) 邮政编码:518035

  (3) 联系电话:0755-83200095

  (4) 传    真:0755-83275075

  (5) 联 系 人:李丽杰  唐磊

  2、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3、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 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四日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021

  2、 投票简称:科技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1) 议案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2) 议案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3) 议案3,选举股东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1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1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日期:

  备注:

  1、 以上审议事项,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累积投票提案,在提案组“选举票数”方框内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2、 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3、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附件4: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剑先生,47岁,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历任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南方软件园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兴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商贸板块业务整合筹备组成员,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主任兼综合研究室主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代理办公厅主任,中国电子产业工程公司办公室主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办公室法律事务室主任。2019年4月首次担任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周剑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周剑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郑国荣先生,60岁,中国(香港)国籍,工商管理硕士和商业经济硕士。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兼任博旭(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开发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开发晶照明(厦门)有限公司董事、Country Lighting (BVI) Co., Ltd.董事局主席。1989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高级副总裁,并于2010年5月起担任公司总裁,1990年4月起历任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郑国荣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167,083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郑国荣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刚先生,54岁,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专业,获法学学士,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曾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规划计划部(重大项目部)总经理,中国电子器材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行业管理处处长、办公室副主任兼商情处副处长,机械电子工业部经济技术政策研究所干部、副处级研究员等。2018年9月首次担任本公司董事。

  李刚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刚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燕武先生,42岁,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北轻工业学院机械工程系机械设计及制造专业。现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主任,曾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运营部生产运行处处长、企业管理处处长、彩虹集团投资发展部部长、彩虹集团战略规划部第一副部长、彩虹集团资本运营部部长等。2017年6月首次担任本公司董事。

  刘燕武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燕武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朱江先生,51岁,中国国籍,毕业于天津大学电化学专业、吉林大学企业管理硕士。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兼任苏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沛顿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开发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成都长城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长城开发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昂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昂纳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电子东莞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2005年1月首次担任本公司副总裁,2019年1月担任常务副总裁;2016年2月首次担任本公司董事,历任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陈朱江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15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陈朱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大伟先生,38岁,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学院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专业,工学硕士。现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规划科技部集成电路处处长。历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规划科技部集成电路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系统装备部专项副经理,北京中电华大电子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等。

  董大伟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董大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邱大梁先生,52岁,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现任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证券管理处股票发行审核科员,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公司改制审核及上市公司监管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深圳稽查局)稽查处副处长、信息调研处处长、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北川丘处鸡生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2016年2月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历任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邱大梁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邱大梁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宋春雷先生,59岁,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安公路学院(现长安大学)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现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皓元鹏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曾先后担任河南省交通厅财务处科员,河南省地方铁路局计划财务处处长、河南省交通厅财务处副处长、河南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正厅级)、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历任常务副总经理,河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监事会主席,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投资副总监、兼任集团机关党委书记、中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宋春雷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将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宋春雷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宋春雷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白俊江先生,57岁,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微波工程专业。现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管理会计分会会长。曾先后担任西安卫星测控中心项目总监,亚太卫星公司运营部总监、以色列ECI电信(中国)客户支持经理、信德电信国际合作有限公司TMT项目总经理、重庆凌康卫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时富辽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美国SypherMedia国际公司中国区业务总监、IET英国工程技术学会中国区总监、IMA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亚太区总监。

  白俊江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将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白俊江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白俊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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