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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节能     编号:2019-097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2月30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8人,董事吴浪先生、张亮先生、朱家辉先生、袁申鹤先生、宋欣先生、独立董事骆公志先生、邓德强先生、张杰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吴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公司严格按照《董事薪酬制度》、《监事薪酬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等相关专门制度的规定,制定实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考虑公司具体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更换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再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行情等因素具体协商确定。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决议。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节能     编号:2019-098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规范运作要求和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0年1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行情等因素具体协商确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聘任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现考虑公司具体情况及实际业务发展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更换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审众环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再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公司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公司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081978608B

  4、成立日期:2013年11 月06日

  5、执行事务合伙人:石文先

  6、主要经营场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决(结)算审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资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聘任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形成审查意见,认为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公司于2020年1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行情等因素具体协商确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更换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二)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其他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公司本次聘任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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