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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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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02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年产10万吨环保高性能聚碳酸酯及其合金生产建设项目”和“年产15万吨再生塑料高性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本次结项后,公司2012年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

  ●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公司拟将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7,715.00万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发科技”或“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2年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年产10万吨环保高性能聚碳酸酯及其合金生产建设项目”和“年产15万吨再生塑料高性能化技术改造项目”予以结项,本次结项后,公司2012年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98号文件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0万股,发行价格12.63元/股。截至2012年2月14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157,5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95,054,75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962,445,250.00元。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20日存入公司开立在渤海银行广州分行账号为2000200358001691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5,640,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56,805,25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310040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12月25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83,571.84万元,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7,692.13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22.8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定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在渤海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等21家银行机构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存入专用账户管理。公司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渤海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等21家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2014年,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统一集中管理,减少管理幅度和成本,公司决定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原来的21个减少为7个;注销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余额转入存续的7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注销账户对应的14家银行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详见公司临2014-024号公告。

  2014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本次募投项目中的“年产80万吨环保高性能汽车用塑料生产建设项目(广州20万吨)”部分产能的实施主体由金发科技变更为武汉金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金发”),实施地点由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变更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年产15万吨再生塑料高性能化技术改造项目”部分产能的实施主体由金发科技变更为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发”),实施地点由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变更为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内。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015年10月14日,广东金发分别与金发科技、保荐机构和中国工商银行清远新城支行就募集资金的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5年10月19日,武汉金发分别与金发科技、保荐机构及中国银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就募集资金的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6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本次募投项目“年产80万吨环保高性能汽车用塑料生产建设项目(昆山30万吨)”部分产能的实施主体由江苏金发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发”)变更为成都金发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金发”),实施地点由江苏省昆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变更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内。2016年8月16日,成都金发分别与金发科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及保荐机构就募集资金的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8月29日,公司发布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四个项目“年产80万吨环保高性能汽车用塑料生产建设项目”(转移至成都投资的部分除外)、“年产10万吨新型免喷涂高光ABS生产建设项目”、“年产8万吨高强度尼龙生产建设项目”和“年产15万吨再生塑料高性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转移至清远投资的部分除外),已按相关规定和投资计划投入使用完毕,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分产能转移至成都的“年产80万吨环保高性能汽车用塑料生产建设项目(昆山30万吨)”,已按相关规定和投资计划投入使用完毕,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9年12月25日,部分产能转移至清远的“年产15万吨再生塑料高性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已按相关规定和投资计划投入使用完毕,“年产10万吨环保高性能聚碳酸酯及其合金生产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建成投产12条生产线。

  截至2019年12月25日各募集资金账户节余情况如下:

  ■

  备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不含暂时补流的资金。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和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12月25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83,571.84万元,募投项目投入与节余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

  ■

  备注: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已结项的募投项目结转的节余募集资金和该项目未投入募集资金。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增发招股说明书》有关说明,公司2012年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42,680.05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1.8亿元,使用期限为自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公司承诺:本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截至2019年12月25日,公司用募集资金实际补充流动资金17,692.13万元。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原因

  1、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从募投项目实际需要出发,加强计划管理,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有效利用资源。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对各环节的费用进行了严格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调度优化各项资源,降低建设、采购成本和费用,压缩了资金支出。

  2、截至2019年12月25日,“年产10万吨环保高性能聚碳酸酯及其合金生产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建成投产12条生产线。同时期,江苏金发使用自有资金建成29条双螺杆挤出机生产线,用于生产改性PP、改性ABS、改性PS和改性PA等产品。募集资金使用期间(2012年至今),金发科技的华中工厂(武汉金发,2014年)和华西工厂(成都金发,2015年)相继设立,基于客户要求和公司“就近生产、就近销售、就近服务”原则,原在江苏金发生产的华中区域和华西区域订单陆续转移到武汉金发和成都金发生产。

  具有组合式螺纹元件结构的同向平行双螺杆挤出机可通用于生产改性PC(聚碳酸酯及其合金)、改性PP、改性ABS和改性PS等。江苏金发使用自有资金建成的双螺杆挤出机生产线,通过增加部分辅助设备和调整工艺参数,就可以生产环保高性能聚碳酸酯及其合金,可以使得江苏金发理论上具有12万吨以上的环保高性能聚碳酸酯及其合金产能。同时因近几年国内外经济增速放缓,环保高性能聚碳酸酯及其合金市场需求低迷,充分利用已有的生产线和工艺手段既能满足环保高性能聚碳酸酯及其合金的市场需求,又能有效避免生产线闲置,实现柔性化生产,提高投资回报率。因此公司决定将该项目结项。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均已全部实施完毕,为了更好的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7,715.00万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待转入公司基本户或者一般账户后,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节余募集资金17,715.00万元,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对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财务成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

  1、金发科技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金发科技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17,715.00万元,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标准,公司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金发科技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作为金发科技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同意金发科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金发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金发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金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关于金发科技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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