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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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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2020-001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月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甪里街70号民丰特纸大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曹继华先生主持,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王红雯、郑梦樵均因公出差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姚名欢出席会议;公司高管沈志荣先生、韩继友先生、陶伟强先生、廉福寿先生、张学如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圣文律师事务所

  律师:章建伟  杨晶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2020-002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市盈率明显高于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截至 2020年1月2日,公司静态市盈率211.70、动态市盈率240.60,均明显高于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28.27、平均动态市盈率24.26,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067,342,934.05元,同比下降6.92%;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14,512.03元,同比下降65%;基本每股收益为0.019元;敬请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9 年12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询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3、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4、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5、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067,342,934.05元,同比下降6.92%;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14,512.03元,同比下降65%;基本每股收益为0.019元。

  6、公司市盈率明显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公司主要从事纸和纸制 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截至 2020 年 1月 2日,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情况 如下:

  ■

  从上表数据可见,截至2020年1月2日,本公司动态和静态市盈率均明显高于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值和中位值。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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