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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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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0-001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1月2日上午11:0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柯桂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裁、总裁助理兼财务负责人、总裁助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邱晓荣先生为副总裁、朱迎春女士为总裁助理兼财务负责人、范建华先生为总裁助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0-002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财务负责人王琍女士的辞职报告。王琍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王琍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对王琍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总裁柯桂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于2020年1月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裁、总裁助理兼财务负责人、总裁助理的议案》,其中同意聘任朱迎春女士为公司总裁助理兼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任总裁助理兼财务负责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规范。朱迎春女士具备与行使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朱迎春女士为公司总裁助理兼财务负责人。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3日

  附件:朱迎春女士简历

  朱迎春,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出生,大学学历。1998年10月至2004年05月,任温州吉尔达鞋业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4年06月至2012年08月,历任温州华科工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财务经理;2012年09月至2014年12月,任温州科博达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财务高级经理兼人力行政负责人;2014年12月至今,任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嘉兴科奥电磁技术有限公司、温州科博达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财务高级经理、总监助理、分管总监。

  朱迎春女士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嘉兴富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9985%的股份,合计约399,503股。朱迎春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0-003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月2日,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裁、总裁助理兼财务负责人、总裁助理的议案》。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邱晓荣先生为副总裁、范建华先生为总裁助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任邱晓荣先生为副总裁、范建华先生为总裁助理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规范。邱晓荣先生、范建华先生均具备与行使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邱晓荣先生为副总裁、范建华先生为总裁助理。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3日

  附件:聘任高管简历

  1、邱晓荣,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6年7月至1997年5月,任赣州华美照明有限公司工程师;1997年5月至1998年6月,任东方照明有限公司工程师;1998年6月至2004年10月,任台达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2004年10月至2010年12月,任伟创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经理;2010年12月至2012年9月,任凯雷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12年9月至2017年6月,任科博达技术有限公司电子制造中心总监。现任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电子制造中心总监、浙江科博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邱晓荣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嘉兴赢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18723%股份,合计约749,126股。邱晓荣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范建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出生,大学学历。2000年8月至2004年3月,任欧姆龙(上海)有限公司生产主管;2004年3月至2009年11月,任高田(上海)汽配制造有限公司制造部科长、部长助理;2009年11月至2013年6月,任高田(天津)汽配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6月至2016年9月,任高田(天津)汽配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6年9月至2018年2月,任高田汽车电子(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8年2月至9月兼任高田(上海)汽配制造有限公司制造工艺技术部部长;2018年7月至2019年3月,任均胜百高汽车安全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和高田汽车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工厂总经理。2019年3月至今,任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

  范建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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