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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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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煤焦油加氢项目(一期)投入试运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0-001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煤焦油加氢项目(一期)投入试运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项目背景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清洁炼化公司”)与山东汇东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汇东”)、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经过友好协商,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发挥各自的优势达成共识,于2017年2月签订了《12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确定三方采用股权合作方式,设立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汇峡公司”),在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工业园区共同出资分期建设12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项目(一期规模60万吨/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009号公告)

  二、项目运行基本情况

  信汇峡公司12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项目是以清洁炼化公司生产的产品为原料,同时利用清洁炼化公司副产的荒煤气生产氢气,对煤焦油进行加氢,最终生产为下游产品。

  该项目主要设备包括制氢装置和加氢装置两部分。1、制氢装置是以荒煤气为原料,通过净化预处理、螺杆压缩机升压、CO变换以及两段PSA分离提氢等工艺,制取高纯度氢气供加氢装置使用,同时制氢装置可副产硫磺产品。2、加氢装置是通过对原料的加氢精制,脱除金属、硫、氮、氧等杂质,进行饱和反应,产出合格产品。同时加氢装置可副产液化气、少量3#轻质煤焦油和沥青产品。

  项目产品包括1#轻质煤焦油、改质萘油、改质洗油、改质蒽油,其中:1#轻质煤焦油可以作为优质的低硫重整原料;改质萘油、改质洗油、改质蒽油可通过进一步精加工产出白油产品。

  截至公告日,信汇峡公司12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一期项目已完成全部土建及安装工程,制氢装置已引入荒煤气正式投产,产出合格可用的氢气;加氢装置产品已外送合格线。至此,项目生产线全流程打通,一次试开车成功,系统运行平稳,产品品质良好,正式投入试运行阶段。

  三、本次试生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汇峡公司12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项目是清洁炼化公司煤炭分级提质利用项目的第二阶段产业链延伸,重点在于发挥广汇能源在淖毛湖地区优质的高含油、富含气煤炭资源禀赋,依托广汇清洁炼化项目投产后丰富的煤焦油、荒煤气以及兰炭资源,合理利用工业园区内的公用工程基础条件,引入山东汇东在煤焦油加氢项目运营方面所积累的丰富经验与技术,可最大限度的提高现有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

  本次项目的投料试车符合公司循环产业发展的经营模式,在充分利用清洁炼化公司副产荒煤气资源的同时,实现了就近转化煤焦油资源,通过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扩大公司煤化工产品范围,既能推动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产业的发展,又能够充分发挥公司煤炭资源禀赋优势。项目达产后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对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将形成积极正向影响,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凸显,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

  四、风险提示

  1、本项目尚属于试运营阶段,实际生产情况可能受到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和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项目所带来的收益取决于未来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情况,同时后续项目进展亦受政策变化、市场环境、运行状况等因素影响,本公司将根据项目推进情况继续发布阶段性进展公告。

  2、《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0-00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重要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

  增持本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4人以及重要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83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强烈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自愿以自有资金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自首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增持股份累计不低于18,445,000股,且承诺自本次增持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

  ●自首次增持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本次增持人员涉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重要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共计97人,累计增持股份合计15,798,873股。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而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019年7月10日,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重要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共计97人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强烈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自愿以自有资金通过个人账户从二级市场增持广汇能源【SH 600256】A股股票。根据个人资金安排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分批次完成,自首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全部增持完毕,累计增持股份不低于18,445,000股。

  一、增持进展情况

  自首次增持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4人以及重要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83人实施增持进展情况如下: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进展情况

  ■

  注:原任董事长宋东升先生已于2019年10月20日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经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七次会议选举通过,吴晓勇先生于2019年10月21日起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

  (二)重要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增持进展情况

  ■

  说明:本次实施自愿增持计划的重要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83人,包括: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哈密广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吉木乃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汇国际天然气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瓜州广汇能源物流有限公司、甘肃汇宏能源化工销售有限公司、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等18个重要子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二、 本期增持计划内容及相关说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重要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共计97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强烈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自愿以自有资金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自首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增持股份累计不低于18,445,000股,且承诺自本次增持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048号公告)

  三、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而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一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0-00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召开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19年8月17日披露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于2019年8月20日披露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053、058、061、062、063号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收盘,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1,282,634股,占公司总股本6,793,974,970股的0.4604%。最高成交价为3.5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3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04,995,417.41元(不含佣金及印花税),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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