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1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1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9日发布了《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及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19-056),其中公司监事姜燕军先生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0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99%),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董监高在减

  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及减持完毕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姜燕军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燕军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照减持预披露公告减持完毕,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

  2、减持前与减持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上述股东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及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报备文件

  1、姜燕军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