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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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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2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战略合作协议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事项以正式签订协议为准。

  2.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框架协议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署基本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人股份”)近日与中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投资”)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协议”)。公司与中铁投资通过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中铁投资在行业背景、产业基础及雪人股份在新能源技术应用等方面的优势,双方在新能源利用等方面展开深入合作,优势互补,共谋发展。

  二、协议合作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中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4年8月5日

  注册资本:25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勇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星火路9号1幢309室

  经营范围: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股权投资;土地规划;工程设计咨询;机械设备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铁投资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特大型央企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铁投资是中国中铁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推进资源整合、做强做优投资业务板块的专业化投融资建设平台。中铁投资以投资建设城市基础设施为主业,协同与银行、保险、基金、信托等金融投资机构的战略互惠合作,实现投融资、建设管理、总包管理、运营管理,上中下游产业链一体化,优势产业导入,致力于为地方政府的城市基础设施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土地开发、股权投资,提供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维护、运营和投融资的“一站式”综合服务。

  中铁投资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中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同意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发挥各自资源优势,通过战略合作实现互惠共赢,经充分协商,双方同意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达成本协议。

  (三)业务合作内容

  1.本协议是双方就合作达成的初步框架性协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可根据需要针对涉及的具体问题另行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对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

  2.双方共同建立信息沟通、资源共享的长效机制,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和投融资项目信息共享,并不断在合作领域内加强相互间的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以实现双方业务领域的延伸和拓展。

  3.双方充分发挥各自的业务、行业优势以及在中铁投资所辖区域内的属地化经营优势,同意互为对方在合作领域提供项目推荐机会和技术支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对方作为合作伙伴。对于中铁投资所辖区域内基础设施项目的市场开发,雪人股份地位优势积累的技术实力和社会资源,携手中铁投资共同接洽、联合经营。

  4.为促进合作顺利进行,及时协调解决双方合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将本协议确定的有关事项落到实处,双方建立工作联动制度。双方达成具体项目的合作意向后,可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共同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5.对于本战略合作协议签署前后,一方为合作项目披露的任何包含其非公开信息的文件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信息、商业计划、价格信息,财务信息、客户资料等),接收该等文件或信息的一方应予严格保密,未经批露方书面允许,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这些文件或信息,不得为合作项目以外的目的使用或利用该等文件或信息。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应当进行的信息披露除外。本协议解除终止后,本保密条款持续有效。双方仍需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

  6.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双方通过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中铁投资的行业背景、产业基础及雪人股份在制冷、供热、油气服务、新能源技术应用等优势,在城市基础设施与产业园区冷热能源供应系统建设、冷链物流、废气余热发电、氢能源等新能源领域的市场拓展等方面展开深入合作,有助于公司产品应用在上述领域的迅速扩展,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的增长将产生积极影响。同时,双方通过资源共享,建立投融资平台,共同推进新能源与冷链物流领域全产业链布局,为公司未来经营持续发展提供有利保证,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战略合作协议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事项以正式签订协议为准。

  2.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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