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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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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ST莲花 公告编号:2020—001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2月16日,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周口中院”)作出(2019)豫16破7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终止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管理人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管理人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2)。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现将《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计划》执行进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由管理人监督公司执行重整计划。截至目前,公司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2019年12月23日,经各方共同协商确认,公司、深圳市润通贰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通贰号”)、芜湖市莲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莲泰投资”)、项城市国有资产控股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集团”)及公司管理人共同签署《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确定润通贰号作为《重整计划》规定的第三方重整投资人参与公司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暨确定第三方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3)。

  (二)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莲泰投资承诺,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协助公司通过融资贷款的方式筹集2.6亿元偿债资金。2019年12月27日,莲花健康分别与莲泰投资、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厚资产”)签订了《借款合同》,由莲泰投资、国厚资产分别向莲花健康提供重整融资款人民币1.65亿元、0.9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签订借款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90)。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部重整融资款均已支付完毕。

  (三)根据《重整计划》及《重整投资协议》的规定,重整投资人莲泰投资已经向管理人支付2.35亿元、国控集团已经向管理人支付1.17亿元、润通贰号已经向管理人账户支付1.88亿元重整投资款。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部重整投资款均已支付完毕。

  (四)根据《重整计划》,本次重整程序中,经法院裁定确认的公司应清偿的有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26,000,000.00元,共计1家债权人;职工债权预计总额约842,750,027.38元;税款债权金额为10,334,272.56元,共计1家债权人;普通债权总额为757,830,854.46元,共计104家债权人。

  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公司启动了向债权人的清偿分配工作,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支付有财产担保债权清偿款26,000,000.00元、职工债权清偿款40,000,000.00元、税款债权清偿款10,334,272.56元、普通债权清偿款130,576,463.71元。

  (五)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支付重整费用11,100,000.00元。

  二、《重整计划》执行后续安排

  未来阶段,公司将在管理人的监督下,严格执行重整计划,争取在重整计划规定的执行期限内执行完毕。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因2017年、2018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2018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14.1.1条第(一)、(二)项以及14.1.3条的规定,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或2019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自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1、如果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14.3.1条第(一)、(二)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2、根据《上市规则》第14.3.1条第(五)款的规定,若公司股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12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500万股,或者连续2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则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根据《上市规则》第14.3.1条第(八)款的规定,公司股东数量连续20个交易日(不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的20个交易日和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均低于2,000人,则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周口中院已裁定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14.3.1条第(十二)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公司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改善经营状况,避免连续亏损,但公司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后续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否则仍将面临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关注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鉴于公司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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