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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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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0-001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2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融—庚泽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委托理财期限:2019年12月31日-2020年3月31日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节节升利系列124期收益凭证

  委托理财期限:2019年12月31日-2020年3月30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19年4月23日,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情况

  2019年12月27,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15,000万元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理财产品本金和利息已全部收回,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购买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低风险型的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信用风险、政策风险与市场风险、投资风险、受托人管理风险及保管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及其他风险等。针对上述风险,公司采取措施如下:

  1、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投资发展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同时,独立董事应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融—庚泽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委托人: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合同主要条款:

  (1)信托名称:“中融—庚泽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目的: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自己合法所有或管理的资金以信托的方式委托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这受益人利益进行管理。受托人同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并以信托财产形成的收入作为信托利益的来源,为受益人获取投资收益。

  (3)预期年化收益率:

  ■

  (4)存续期限:信托计划本行发行的C1类信托单位项下各信托的预计存续期限均为3个月,自该信托单位取得日(含该日)起计算。

  (5)合同签署日期:2019年12月30日。

  2、节节升利系列124期收益凭证

  委托人: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受托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主要条款:

  ■

  ■

  合同签署日期为2019年12月30日。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中融—庚泽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范围:

  (1)场外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央银行票据等;(2)债权、股权、收益权、债权加股权、认购有限合伙份额、受让有限合伙份额等;(3)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固定收益类银行理财产品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产品;(4)信托产品或信托受益权、债券型资产管理计划等投资产品。除直接投资上述标的外,本信托计划可通过认购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及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契约型基金等间接投资于上述标的。

  2、节节升利系列124期收益凭证投向:

  本期收益凭证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发行人正常经营过程中所需的流动性资金或其他合法用途。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投资发展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1、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专业信托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1270443422;注册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创新城创新二路277号;法定代表人:刘洋;金融许可证号:K0019H223010001;注册资本:人民币120亿元;成立日期:1993年01月15日;经营范围:按金融许可证核准的项目从事信托业务。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17814402;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法定代表人:张佑君;注册资本:1211690.84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30),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一)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数额为2,2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2.02%,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短期的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信用风险、政策风险与市场风险、投资风险、受托人管理风险及保管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发布的《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编号:临2019—029))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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