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5新城01”、“18新控05”、“19新城01”、“19新城02”,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6新城04”,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进行了相关信用评级工作。中诚信证评于2019年7月11日发布了《中诚信证评关于将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中诚信证评关于将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
中诚信证评于2019年12月31日出具了《中诚信证评关于将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撤出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中诚信证评认为,公司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强,2019年经营业绩完成较好,预计年末杠杆水平、偿债能力将有所优化,且目前融资渠道已逐步恢复,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很强。基于此,中诚信证评决定将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撤出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5新城01”、“16新城04”、“18新控05”、“19新城01”和“19新城02”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A。中诚信证评仍将对公司经营业绩目标的实现、融资渠道的恢复及杠杆水平的控制情况保持关注,若上述因素不达预期或出现恶化,中诚信证评将及时评估其对公司信用状况的影响。
本次中诚信证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