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15年5月29日,经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称: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福建省力菲克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菲克”)现股东富惠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富惠控股”)和原股东之一中海(香港)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香港中海”)签署了《合作协议》,约定公司以6,120万元人民币收购富惠控股和香港中海所持力菲克51%股权。富惠控股和苏州天马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原控股股东,以下简称“天马医药”)承诺如下:自2015年7月起三年内力菲克累积净利润合计应不低于人民币2,571万元,若力菲克未来三年累计净利润低于以上指标,差额部分由富惠控股、天马医药按富惠控股和公司持有力菲克的股权比例向力菲克进行补偿。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5年6月1 日披露于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签署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年10月29日出具的(会审字【2018】 6060 号)《审计报告》,在业绩承诺期间力菲克实际完成净利润 1,524.59万元,差额为1,046.41万元,力菲克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完成的净利润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指标。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就上述差额,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富惠控股及天马医药应按以下方式向力菲克进行补偿:
(1)富惠控股以持有力菲克49%的股权比例向力菲克支付差额利润512.74万元进行补偿。
(2)天马医药以公司持有力菲克51%的股权比例向力菲克支付差额利润533.67万元进行补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富惠控股、天马医药均已完成补偿款支付。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