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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1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6日以邮件结合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31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东座1812-1816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李志江因事书面授权委托董事邵立伟代为出席会议,董事长李年生、董事陈士、张堂容、谢香芝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李年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副总裁卿北军、财务总监夏明华以现场方式列席,监事会主席刘伟、监事张义忠、监事蔡承荣,副总裁金平以通讯方式列席)。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修订后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财务审批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财务审批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2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6日以邮件结合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31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东座1812-1816号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伟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邵立伟及财务总监夏明华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能够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监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为人民币17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正常运作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且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已履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2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3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

  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光电”)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满足其生产运营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恒润光电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松山湖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东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1年。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由公司向兴业银行东莞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任一时点公司对恒润光电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实际的资金需求确定。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副总裁卿北军先生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的相关事宜,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保函、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5月17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3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西二路2号

  法定代表人:胡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产销:LED光电元器件及相关应用与照明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日,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将由公司、恒润光电与银行根据实际融资情况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此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恒润光电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能有效缓解其资金压力,保障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及建设,有助于提升整体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信用,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本次提供保证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3、本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连同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公司对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担保总额不超过164,500万元,不超过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1.75%;子公司对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担保总额不超过23,000万元,不超过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43%。

  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它担保事项。上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4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需要,为保证审计服务质量,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遴选采取公开招标选聘方式进行。经综合考虑各投标单位的规模、执业资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和质量控制水平、行业地位、项目报价等因素,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议,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0万元。公司已就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2018年度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公司对其2018年度为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提供的专业服务和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4927874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厚发

  合伙期限:2013年12月10日至长期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序号0011869),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92)。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此次审计机构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审计工作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各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聘任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

  1、公司已就改聘事宜事先通知了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进行了沟通。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事先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执业质量、诚信情况等进行调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格,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公允、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我们对公司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要求。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5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章程的原因

  因公司前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三家标的公司存在减值补偿或业绩补偿,根据公司与业绩对赌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9月11日完成对苏军3,051,398股股份的回购注销,并于2019年12月12日完成对方敏、廖锦添、马瑞锋及易平川、余江县万象新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总计9,116,361股股份的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共计107名激励对象未能满足第一个限售期股票解锁条件,根据《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完成对10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29.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02,605,378股缩减至881,141,619股。

  另,为贯彻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的精神,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行为,并结合近期资本市场部分监管性法律、法规文件的修订情况,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组通字〔2017〕11号)、《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文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19]10号)、《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条款的通知》(2019年4月)等相关法律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情况

  (一)修订条款

  ■■

  (二)新增章节

  在原“第七章 监事会”之后新增第八章“党建工作”及对应的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六十五条。原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及以后各章的序号顺延,原第一百六十条及以后各条的序号顺延,涉及索引条款的相应调整。新增章节具体内容如下:

  第八章 党的建设

  第一节  党的组织

  第一百六十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司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公司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围绕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开展工作。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党组织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写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党组织工作经费列入公司财务预算,从公司管理费用税前列支。

  第二节 党组织的产生及组成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设立党的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设党委委员若干名,其中书记1名。党委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负责人和党委委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或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程序产生。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门的党务机构作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的办事机构,并依据实际情况配备党务工作人员,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等相关党的建设工作。

  第一百六十四条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第三节 党委职责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党委负责落实公司重大决策实施的宣传动员、解疑释惑等工作,团结带领全体党员、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推动公司改革发展。公司党委的主要职责具体如下: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重要决定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二)参与公司经营发展中重大问题的讨论与决策;

  (三)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发挥领导作用,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对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着力培养一支高素质企业领导人员队伍;

  (四)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五)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六)研究其他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项。

  三、其他事项说明

  除修改上述内容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方为生效,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指定专人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登记的章程条款内容以工商部门核准意见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6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增加收益,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上述额度内的资金仅限于投资期限不超过1年的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或信托产品。

  公司不会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风险投资。

  3、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4、资金来源

  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5、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且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7、董事会授权公司副总裁卿北军先生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8、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每次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二、内控制度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投资。

  2、公司已制定《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同时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理财业务,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标的仅限于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等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不进行风险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对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副总裁卿北军先生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负责组织具体操作并签署合同等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或不定期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操作、资金使用及盈亏等情况,同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3)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

  (4)监事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损益等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提高收益”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运作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投资者谋取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正常运作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且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已履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实际购买过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7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基本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2月3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2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3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投票表决时,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21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东座1812-1816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本次审议的议案2需对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议案1、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0年1月31日17:00前传至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东座1812-1816号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518046(信封请注明“万润科技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20年1月31日9:00-11:30,14:30-17:00

  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20年1月31日(含)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东座1812-1816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锦宇、饶依琳

  联系电话:0755-33378926

  联系传真:0755-33378925

  电子邮箱:wanrun@mason-led.com

  5、其他事项:

  预计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4”,投票简称为“万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上述投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2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2月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最新《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企业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企业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企业)出席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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