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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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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7 证券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19-058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12月31日,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温州康南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康南科技”)发来的《告知函》,康南科技持有公司的2亿股股份已全部解除司法冻结,具体如下:

  一、本次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

  备注:因上海聚品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兴乐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执行一案,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辽民初字第41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兴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2亿股股票已于2019年10月30日依法过户至康南科技。但因兴乐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执行异议,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康南科技在异议审查期间暂不转让公司股票,并将康南科技所持公司2亿股股票协助执行冻结。

  二、股东股份累计冻结基本情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南科技已按照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执行完成股份解冻事项。康南科技因上述事项被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的公司股票共计20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15%,已全部解除司法冻结。本次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后,康南科技所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司法冻结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告知函》;

  2.《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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