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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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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万通地产 股票代码:600246 编号:2020-001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认缴股权投资基金份额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认缴股权投资基金份额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3172号),全文如下: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0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拟参与投资珠海金镒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亿元。经上述公告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如下事项。

  一、根据本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共同设立投资基金,或认购私募基金发起设立的投资基金份额的,应当披露投资基金的投资项目和计划、盈利模式和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请公司:

  1.结合实际投资金额、受让基金份额,说明是否存在溢价购买基金份额的情形。如有,请说明溢价金额以及溢价购买基金份额的原因及合理性;

  2.补充披露投资基金的投资项目和计划;

  3.结合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以及后续利润分配安排方式,说明是否存在各投资人权利义务不对等,从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公告显示,普通合伙人可自行担任或聘用其他人士担任基金的管理人,有限合伙人投资退出的最终决策由管理人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基金投资项目可能面临因基金管理人内部管理失效,影响到基金资金安全及收益水平的风险。请公司补充说明:

  1.有限合伙人退出方式,是否存在到期不能顺利退出的风险;

  2.公司拟采取督促基金管理团队规范运作、加强投后管理的具体措施;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目前或曾经是否参与基金份额认缴、是否在基金公司任职,是否与基金及其管理公司存在潜在利益安排。

  三、公司2019年1-9月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74.60%,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29.32%,公司2019年1-9月份无新增土地储备,无新开工及竣工面积,公司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萎缩。2019年前三季度,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94亿元,为公司净利润的主要支撑点。此外,2019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6.42亿元,同比下降明显;货币资金23.08亿元,同比下降14.36%,公司长期借款23.63亿元,同比增加45.07%。公司偿债能力承压。请公司:

  1.结合公司财务情况,说本次对外投资的必要性以及基金投资领域与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是否存在协同关系;

  2.因基金无投资回报保证且投资期限长,被投资公司可能无法实现其预期的经营目标,公司本次投资行为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是否对公司资金周转产生不利影响。

  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20年1月8日前对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对外披露。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正组织有关各方进行回复,对相关事项进行补充与完善,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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