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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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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19—060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内部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2019年12月30日,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凯喜雅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喜雅国际”)与其全资子公司浙江凯喜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喜雅投资”)签署《关于浙江凯喜雅投资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凯喜雅国际拟以其持有公司92,490,071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1%)以非货币出资方式作价出资协议转让予凯喜雅投资。

  2.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结算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能否通过前述合规性审核存在不确定性。

  3.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 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督促相关股东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文件。

  一、 本次权益变动概述

  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 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凯喜雅国际出具的《关于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增资协议》等文件资料,凯喜雅国际与凯喜雅投资于2019年12月30日签署《增资协议》,约定凯喜雅国际将其持有公司92,490,07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01%)以非货币出资方式作价出资协议转让予凯喜雅投资。上述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限制权利的情形。凯喜雅投资系凯喜雅国际全资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后,凯喜雅投资将持有公司92,490,07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01%),凯喜雅国际不再直接持股公司股份,但通过凯喜雅投资间接持有公司相应股份权益。

  二、 本次权益变动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

  三、 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凯喜雅国际与凯喜雅投资签署的《增资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增资

  1.凯喜雅国际决定以其持有的米赛公司60%股权(对应米赛公司人民币720万元注册资本)、上市公司16.01%股份(对应上市公司92,490,071股股份)作价出资认缴凯喜雅投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55,000万元。

  2.基于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凯喜雅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浙江米赛丝绸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9]657号)关于米赛公司60%股权评估价值、《浙江凯喜雅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单项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9]663号)关于上市公司16.01%股份评估价值,并结合《增资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份的二级市场收盘价,凯喜雅国际以米赛公司60%股权作价人民币9,948.9209万元、上市公司16.01%股份作价人民币54,939.1022万元,合计作价人民币64,888.0231万元认缴凯喜雅投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55,000万元,其中人民币55,000万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9,888.023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3.本次增资中,凯喜雅国际用于向凯喜雅投资出资的上市公司16.01%股份的转让作价人民币54,939.1022万元,系以《增资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个交易日(2019年12月27日)上市公司股份的二级市场收盘价(6.60元/股)的90%,即每股人民币5.94元,乘以凯喜雅国际持有的上市公司92,490,071股股份确定,转让价格符合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的相关规定。

  (二)出资方式及出资缴付

  1.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

  2.自《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凯喜雅国际以米赛公司60%股权及上市公司16.01%股份向凯喜雅投资缴纳出资,并办理米赛公司60%股权及上市公司16.01%股份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三)《增资协议》的生效

  《增资协议》经凯喜雅国际、凯喜雅投资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 关于股份锁定及股份减持方面的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中凯喜雅国际减持公司股份的来源系公司2010年5月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凯喜雅国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增持的公司股份。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发布的《招股说明书》中,持股5%以上股东凯喜雅国际承诺,其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上述承诺已经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2019 年 6 月 20 日,公司筹划股份回购事项,根据凯喜雅国际回复公司《减持计划问询函的回函》,在公司作出回购股份决议之日六个月内,凯喜雅国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以下简称“不减持承诺”)。自公司于2019 年 6 月 20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凯喜雅国际未减持公司股份。上述不减持承诺已履行完毕。

  五、 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凯喜雅国际、凯喜雅投资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3.凯喜雅国际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后续的增减持变化,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权益变动具体事项详见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六、 备查文件

  1. 《关于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 《关于浙江凯喜雅投资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

  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4.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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