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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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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19-132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9年12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赵彪先生主持。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19-133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拟与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用技术集团”)控制的子公司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主要用于存款服务、贷款服务(包括贴现、担保及信贷服务)以及通用财务公司基于行业监管部门不时核准其可以从事的业务而向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的服务。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由于公司与财务公司均为通用技术集团下属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介绍

  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英文名称:GENERTEC FINANCE CO., LTD)成立于2010年9月30日,隶属于通用技术集团,由通用技术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为通用技术集团公司及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 名称: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 90 号通用技术

  大厦 6 层

  (三)法定代表人:金鸿雁

  (四)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22.96亿元人民币

  (五)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六)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15H211000001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27937X

  (八)股权结构: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持股 95%,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持股 5%。

  (九)经营范围: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收付;3.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4.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6.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7.从事同业拆借;8.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股票二级市场除外);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11.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除外);12.家庭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代理业务。

  (十)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155.77亿元,负债140.12亿元,净资产15.65亿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81亿元,净利润1.58亿元,2018年底吸收存款139.46亿元。

  三、《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一)服务范围

  财务公司在本协议项下向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的服务范围包括:存款服务、贷款服务(包括贴现、担保及信贷服务)以及财务公司基于行业监管部门不时核准其可以从事的业务而向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的服务,但是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向通用技术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以及其它导致通用技术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占用公司及其成员单位资金的情况除外。

  (二)定价原则

  1.关于存款服务: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 在双方可协商范围内以经双方协商一致认可的市场公允价确定。

  2.关于贷款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利率上限,以经双方协商一致认可的市场公允价确定。

  3.关于其他服务:财务公司在本协议项下向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定价应按照非银行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相关标准收取费用。但在收费标准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的情况下,财务公司应按照经双方协商一致认可的该项服务市场公允价收取费用,并符合本协议的约定。

  4.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的收费标准,不应高于相同情况下财务公司为通用技术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提供类似服务的收费标准。

  5.公司或其成员单位应就特定金融服务与财务公司签订专项合同,并根据与财务公司签订的各专项合同的约定向财务公司支付利息或者服务费。

  (三)协议生效及协议期限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协议有效期限为自《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 1 年,期满双方无异议的自动展期,展期后合计履行期限不超过 3 年。

  (四)交易限额

  1.公司及公司成员单位每日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2.公司及公司成员单位连续十二个月内在财务公司贷款的累计利息金额及其他金融服务费用的年总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四、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此次与通用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将有效保证公司正常的经营资金,有利于公司对资金进行有效整合并加以充分利用,缓解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融资风险,拓展融资渠道,并有助于不断开拓市场、增加销售、开展创新业务,提升市场获利能力。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业务风险可控。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公告日,公司与财务公司尚未发生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公司与其开展的金融合作协议内容规范合理,不存在关联人侵占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综合各方面因素考虑,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会议决议

  2、金融服务协议

  3、风险评估报告

  4、风险处置预案

  5、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19-134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会议决定于2020年1月17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9∶15至2020年1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9日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现任董事、现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主楼V1-02会议室。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与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0年1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员,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1月10日至16日

  3、登记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及其他

  (1) 公司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2) 邮编:110142

  (3) 电话:(024)25190865

  (4) 传真:(024)25190877

  (5) 联系人:林晓琳、石苗苗

  (6) 参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股股东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410,投票简称:“沈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月17日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委 托 人 姓 名: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19-135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12月31日,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 (2019)辽01破18-5号《民事裁定书》,沈阳中院裁定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重整情况概述

  2019年8月16日,沈阳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并指定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

  2019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最终表决通过《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2019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了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19年11月16日,公司收到沈阳中院送达的(2019)辽01破18-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2019年12月30日,管理人向沈阳中院提交《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报告》,报告了管理人监督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报告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管理人的监督职责终止。同日,公司及管理人向沈阳中院提交《关于裁定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终结的申请》。

  2019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沈阳中院送达的(2019)辽01破18-5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二、重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因重整产生的重整收益将计入2019年度相关财务报表。根据公司重整计划及沈阳中院目前已裁定确认的债权情况,经公司初步测算,公司本次重整将对公司2019年度的净资产形成积极影响,具体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准。同时也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2019)辽01破18-5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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