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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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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12月25日以书面形式提交全体董事。

  2. 本次会议于2019年12月30日通过书面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

  4.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与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同意王维先生为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12月12日,钟慧玲女士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根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推荐王维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有关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推荐王维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其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本议案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案进行审议。

  董事会同时同意,于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王维先生担任董事会下属薪酬委员会和核安全委员会委员,有关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王维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那希志、胡裔光和萧伟强先生对王维先生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查其个人履历,没有发现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推荐王维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议案。

  在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会全体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召开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同意王维先生为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提请股东大会审批批准有关董事选举事项。

  有关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通知,公司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0日

  附件: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维先生,1970年出生,法学博士,经济师。王维先生在法律与司法、资本与投资管理、组织人事、党建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于2008年起相继担任广东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公选办)副处长、干部六处(公务员管理处)副处长、广州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和政治部主任。王维先生现任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王维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王维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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