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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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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518 股票简称:四环生物 公告编号:临-2019-53号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9:15至2019年12月30日15:00的任意时间。

  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沈晓军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2、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6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52,381,44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9%。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51,651,64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729,8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逐项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广西洲际林业投资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52,332,2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1%;反对股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股49,2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9%。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股52,332,2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1%;反对股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股49,2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晨薇生态园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4,34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6.45%;反对股680,6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3.55%;弃权股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股4,34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6.45%;反对股680,6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3.55%;弃权股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关联股东郁琴芬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回避股份总数47,357,842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派出律师刘颖颖、聂梦龙对大会的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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