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4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12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1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6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顾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史支焱先生放弃投票权、对于此事项持保留意见。

  基于合理、科学、审慎利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和对投资者利益负责的角度考虑,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LED外延芯片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已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合计使用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运作和管理,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投资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由公司管理层具体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4)已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变更有关的会计政策,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5)已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1月16日15:00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前述议案二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86)已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2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6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莎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基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而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实施地点均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已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择机进行投资理财业务,能够有效地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到正常的生产经营,且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批与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4)已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地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5)已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3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LED外延芯片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48号《关于核准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934.6909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28元,共计募集资金2,570,780,04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760,736.51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562,019,305.49元。截止2016年10月3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141号)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入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41,361.87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备注:搭建智能超级电视硬件平台项目的实际投入金额中包含了募投项目资金闲置时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因此实际投入金额超出项目投资总额。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建设情况及延期原因

  (一)项目建设情况

  “LED外延芯片生产项目”由公司子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半导体”)为实施主体,与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共同投资建设。“LED外延芯片生产项目”的设备购置费主要由公司以募集资金、自筹资金及南昌市重点产业发展基金出资。截止2019年11月30日,该项目设备购置已投入募集资金77,497.44万元,约占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的77.50%。

  (二)项目延期原因

  “LED外延芯片生产项目”的厂房建设在南昌生产基地,生产厂房的建设及装修已于2018年完成,目前各产线正在逐步达产中。由于建设过程中部分定制化产品的选型、采购、安装及调试周期相对较长,尽管公司已尽力加快建设进程,使得项目建设进度总体可控,但仍略慢于原计划。为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同时考虑到相关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周期,公司计划将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

  (三)调整前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基于合理、科学、审慎利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和对投资者利益负责的角度而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实施地点均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目前,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在正常进行之中,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的管理及监督,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效益。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延期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基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而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实施地点均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4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拟合计使用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运作和管理,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投资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由公司管理层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 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 投资额度: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的资金状况,拟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该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对象: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风险可控的产品,包括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债券(国债、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券等)、货币型基金等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公司不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也不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的非保本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单个产品期限:由公司根据资金情况选择。

  (六)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七)公司承诺在此项投资理财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八)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九)本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批、决策与管理程序

  在投资理财项目实施前,公司资金部负责对拟投资理财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估等,并上报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投资项目开始实施后,资金部负责投资理财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及时向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报告投资盈亏情况。公司董事长为投资理财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在授权范围内签署投资理财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合同,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项目的审计与监督。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可以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有一定的投资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将做好投资理财产品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公司制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独立董事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审计部核实的基础上,必要时由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投资理财资金的专项审计。

  (3)监事会定期或不定期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 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2)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3)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分人保管,并定期进行修改。

  (4)负责投资的相关人员离职的,应在第一时间修改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2、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合计使用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投资对象包括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债券(国债、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券等)、货币型基金等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并将该项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择机进行投资理财业务,能够有效地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到正常的生产经营,且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批与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5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时间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地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地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地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6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兹定于2020年1月16日15:00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月16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6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9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1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82)等相关公告。

  (三)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0年1月10日和2020年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用书面信函、邮件等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三)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振宇、方放

  电话号码:0755-33614068

  传真号码:0755-33614256

  电子邮箱:LS@szmtc.com.cn

  邮政编码:518000

  (五)现场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29

  2、投票简称:兆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请加盖骑缝章)。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7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对于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股东表决采取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2月30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顾伟 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80)。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8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972,207,7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5.656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513,416,8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5.51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58,960,9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138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6,286,5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35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208,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1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078,1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244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现场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李顺信律师、祁博文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2,045,3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5%;反对16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124,1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029%;反对16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9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72,057,7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0%;反对1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136,5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790%;反对1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69,341,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35%;反对2,86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19,8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3983%;反对2,86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6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1,290,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97%;反对2,87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07,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3222%;反对2,87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67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与控股股东新疆兆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1,290,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97%;反对2,87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07,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3222%;反对2,87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67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与控股股东新疆兆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李顺信律师、祁博文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8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发来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国信证券为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已于2018年4月出具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鉴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信证券将继续履行募集资金使用的持续督导职责。

  国信证券原指派的保荐代表人周兆伟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信证券委派李祥飞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此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李祥飞先生和曾军灵先生,持续督导期限至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李祥飞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李祥飞,男,管理学学士,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进入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曾参与兆驰股份非公开发行、耐威科技非公开发行、网宿科技重大资产重组、金地集团公司债、山鼎设计IPO、和胜股份IPO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现任国信证券投资银行TMT业务总部业务总监。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