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19-063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12月3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书面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首席信息官的议案》,同意聘吴红星先生任公司首席信息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债权对全资子公司安徽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对全资子公司安徽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38亿元债权对其增资, 用于增加其资本公积。安徽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变,仍为10.2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安徽建工关于以债权向全资子公司转增资本公积的公告》(2019-06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0日
附吴红星先生简历:
吴红星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生,博士,正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安徽省特支计划创新领军人才。曾任安徽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信息师、信息部副部长,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信息管理部主任,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信息管理部部长,现任本公司信息管理部部长。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19-064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债权向全资子公司转增资本公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标的名称:安徽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华地产”)。
●转增金额: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持有的九华地产7.38亿元债权转增为九华地产的资本公积,转增完成后公司仍持有九华地产100%股权。
●特别提示: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增资事项概述
(一) 增资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九华地产的业务发展需要,改善其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公司拟以对九华地产7.38亿元债权对其增资,用于增加其资本公积,注册资本不变,仍为10.25亿元,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九华地产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12月3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债权对全资子公司安徽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安徽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杨斌
3、注册资本: 102,520万元,全部由本公司出资。
4、成立日期: 1992年12月21日
5、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和平路纺织二村
6、经营范围:工程总承包,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九华地产总资产940,491.27万元,净资产35,725.21万元;2018年营业收入117,233.08万元,净利润1,780.73万元。
三、 本次增资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以对九华地产7.38亿元债权对其增资,用于增加其资本公积。九华地产注册资本不变,仍为10.25亿元。
四、 本次债转股的影响
本次增资于可以改善九华地产资产负债结构,降低其融资成本,增强其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本次债转股实施后,九华地产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