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ST中捷 公告编号:2019-176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161)。
2.公司董事会于 2019年12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议案暨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66)。
3.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30日下午15:00-17: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兴港东路198号公司综合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投票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黎曙先生
(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17名,代表股份共计257,374,5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4191%。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名,代表股份共计256,793,9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334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4名,代表股份共计580,5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844%。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4,420,5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04%。
公司董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金榜律师、王恺煜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大会表决结果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讨论《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7,374,519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20,5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讨论《关于转让应收承德硕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突泉县禧利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债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7,374,519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20,5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金榜律师、王恺煜律师出席会议并见证。见证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和记录
2.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ST中捷 公告编号:2019-177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承德硕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突泉县禧利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债权之债权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2月19日,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台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信科技”)签署《债权转让合同》,将公司拥有的应收承德硕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内蒙古突泉县禧利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转让给台信科技,本次转让价格以2019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所评估出具的《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债权资产所涉及的指定债权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9]沪第1639号)为交易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本次债权转让的成交价合计为人民币160,000,000.00元(大写:壹亿陆仟万元整)。详情参见2019年12月2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债权转让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65)。
根据《债权转让合同》约定,台信科技需于2019年12月30日前采取一次性付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所有转让价款。
2019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台信科技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人民币160,000,000.00元(大写:壹亿陆仟万元整)。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