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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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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5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5日发出,于2019年12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傅利泉先生、朱江明先生、李柯先生、吴军先生、陈爱玲女士回避表决,其余3名董事参与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拟对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37,1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1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2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傅利泉先生的通知,获悉傅利泉先生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情况发生变更,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19.99%,未达到50%。

  3、股东股份被冻结或拍卖等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

  二、备查文件

  1、交易确认书。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6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5日发出,于2019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宋卯元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已离职激励对象因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37,1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有关回购注销的规定。董事会审议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对上述限制性股票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对回购事项的约定实施回购注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7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与关联方浙江零跑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零跑科技”)、广东大华智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视科技”)、浙江华诺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诺康”)、中标慧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标慧安”)发生总金额不超过9,959.60万元的关联交易,本议案关联董事傅利泉、朱江明、李柯、吴军、陈爱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各类关联交易事项均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是以2019年1-11月的实际发生金额为基础计算的。

  注2:2019年1-11月的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未完成编制,无法计算2019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总金额的比例。

  注3:上表出现总计数与所加数值总和尾数不符情形的,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零跑科技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朱江明

  注册资本:58071.3558万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与汽车配件的开发、设计,新能源汽车的生产,汽车配件的生产,汽车、汽车配件销售,计算机软件、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的开发、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应用技术咨询,培训服务(不含办班培训),网络产品的开发、系统集成、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4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451号1楼、6楼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279,409.58万元,净资产113,114.8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549.12万元,净利润-32,864.67万元。(未经审计)

  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零跑科技15.50%的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傅利泉持有其15.70%的股权,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朱江明持有其11.78%的股权,公司董事、总裁李柯持有其4.96%的股权;傅利泉、李柯担任其董事,朱江明担任其董事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10.1.3条规定,零跑科技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履约能力分析

  零跑科技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二)广东大华智视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书贤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物联网服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通信系统工程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智能卡类设备和系统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通信终端设备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LED显示屏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物联网技术研究开发;通信系统设备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集成电路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通信设施安装工程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企业财务咨询服务;电子工程设计服务;智能穿戴设备的销售;智能机器系统销售;电子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零售;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批发;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零售;软件零售;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成立日期:2017年3月22日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83号2601-3房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2,963.08万元,净资产535.1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267.73万元,净利润118.33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智视科技11.67%的股权,并委派公司董事吴军先生担任其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10.1.3条规定,智视科技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智视科技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浙江华诺康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爱玲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电子设备、计算机硬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1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信诚路857号悦江商业中心36006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165.48万元,净资产83.2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93万元,净利润-944.19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傅利泉持有华诺康85.00%的股权,董事陈爱玲担任其董事,华诺康是公司控股股东傅利泉及其配偶陈爱玲控制的企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10.1.3条规定,华诺康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华诺康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四)中标慧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余丹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外部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自行开发后的产品;技术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7年1月23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51号B座二层208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7,422.85万元,净资产6,369.2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30.04万元,净利润-1,088.46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大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5%股权,高级管理人员魏美钟担任其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10.1.3条规定,中标慧安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中标慧安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按次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且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公司提交了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详细资料,经过对公司提供的议案等资料的审核,我们认为本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2、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此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8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华股份”)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16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37,1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427,100股,回购价格为8.17元/股;预留授予部分10,000股,回购价格为8.75元/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1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监事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18年9月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8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8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亦就激励对象资格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18年11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鉴于部分原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以及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对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237名调整至3,145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5,293,200股调整为 98,865,800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12,174,900股保持不变。首次授予部分于2018年11月30日过户登记至各激励对象名下。

  7、2018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8年12月27日,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已离职激励对象以及1名去世人员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4,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9、2019年9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10、2019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19年11月21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9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278,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12、2019年12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鉴于部分原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以及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对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789名调整至749名,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1,380,400股调整为10,413,500股。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19年12月3日过户登记至各激励对象名下。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1、回购注销的原因

  鉴于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并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12.2.3条的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条件,故由公司回购注销上述16名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 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不存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因此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无需调整。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总数为437,100股,占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109,279,300股的0.40%,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3,007,991,230股的0.01%。

  3、回购价格

  依据公司《激励计划》第8.10条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17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8.75元/股。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共计人民币3,576,907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11月1日,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98,865,800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2,898,756,130股增加至2,997,621,930股。

  2019年3月4日,公司完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44,20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2,997,621,930股调整为2,997,577,730股。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日为2019年9月6日,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0,413,500股,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年12月3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2,997,577,730股增加至3,007,991,230股。

  2019年11月21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9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278,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相关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资事项尚在办理中。除上述尚在办理回购注销的股份外,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437,100股,上述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007,991,230股调整为3,003,276,130股。

  ■

  注:上次回购注销及相关减资事项尚在办理中。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已离职激励对象因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一致同意对此部分限制性股票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对回购事项的约定实施回购注销。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已离职激励对象因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37,1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有关回购注销的规定。董事会审议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对上述限制性股票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对回购事项的约定实施回购注销。

  七、律师对本次回购发表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回购注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大华股份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减资手续及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回购原因、价格及数量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9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19年11月21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9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278,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原来的3,007,991,230股减少至3,003,713,230股。

  2019年12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6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37,100股进行回购注销。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原来的3,003,713,230股减少至3,003,276,130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第十三条的规定,股东大会互联网投票开始时间调整为与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一致,即“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故修订《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0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月16日(星期四)下午2: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6日上午9:15至2020年1月16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10日

  7、 出席对象:

  1) 截止2020年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9号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审议《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2019年12月3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议案2为特别表决议案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提案编码

  ■

  四、 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 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 登记时间:2020年1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3:00。

  5、 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9号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 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9号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10053

  电话:0571-28939522

  传真:0571-28051737

  联系人:吴坚、楼琼宇

  2、 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236”。

  2. 投票简称:“大华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1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19年11月21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19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278,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原来的3,007,991,230股减少至3,003,713,230股。

  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16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37,10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原来的3,003,713,230股减少至3,003,276,130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原来的3,007,991,230股减少至3,003,276,130股,注册资本由3,007,991,230元减少至3,003,276,130元。

  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股本和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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