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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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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120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2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亚泰集团总部七楼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总裁宋尚龙先生主持了现场会议,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9人,董事孙晓峰先生、王广基先生、柳红女士、李玉先生、黄百渠先生、周佰成先生均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5人,监事姜余民先生、李廷亮先生、陈国栋先生、陈亚春先生均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转让长春亚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银团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为吉林亚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春亚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别在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为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奇朔酒业有限公司分别在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公司在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继续为长春亚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以公司持有的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股权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银团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已获得有效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晓蕙、郭淑芬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亚泰集团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相关议案的审议及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121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9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7日以送达、传真和邮件等形式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 2019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5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委托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委托借款10亿元;向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委托借款2.6亿元;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康平街支行申请委托借款3亿元;向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委托借款4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在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信托贷款5亿元延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继续以公司持有的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14%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318,297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1.13%;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担保金额累计为 110,100万元,占公司 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61%。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122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

  ●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在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信托贷款5亿元延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继续以公司持有的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14%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318,297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1.13%;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担保金额累计为 110,100万元,占公司 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61%。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在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信托贷款5亿元延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继续以公司持有的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14%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318,297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1.13%;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担保金额累计为 110,100万元,占公司 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61%。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天津市武清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陈继忠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业、园林绿化业、基础设施、酒店、休闲体育项目进行投资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58%股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166,368,961.97元,总负债为4,009,279,462.46元,净资产为3,157,089,499.51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616,105,217.13元,净利润73,882,544.44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9年9月30日,兰海泉洲水城(天津)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114,797,107.58元,总负债为4,129,385,622.73元,净资产为2,985,411,484.85元,2019年1-9月实现净利润-171,678,014.66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318,297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1.13%;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担保金额累计为 110,100万元,占公司 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61%。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公司2019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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