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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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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19-73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会议)的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12月30日(星期一)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贺强、何祚文、蔡元庆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朱军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3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人员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99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73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内容详见2019年12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9-75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9年12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76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19-74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9年12月30日(星期一)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委托出席监事1人),监事李磊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监事张晓东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维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99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73元/股。监事会已对上述回购注销股份的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同意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维星因工作调整已于2019年12月25日向监事会提出辞职,详见2019年12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2019-72号)。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推荐,并经监事会审慎核查,监事会认为,马毅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提名马毅作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马毅,男,1966年8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助理经济师职称。历任海南省汽运总公司汽车制配厂干部,深圳深九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业务部长、总经理助理,中远物流广州安泰达物流有限公司营运总监,深圳深九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公路客货运输服务中心规划发展部部长、主任助理、福田站站长;加入本公司前,马毅任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公路客货运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马毅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马毅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19-75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3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7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朱军、朱梅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7年12月8日,公司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7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转发的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深国资委函﹝2017﹞1127号),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17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

  5、2017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朱军、朱梅柱、宁毛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6、2017年12月23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17年12月14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2月27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为119人,授予的股份数量为475.23万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0.94%。

  7、2019年6月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朱军、朱梅柱、宁毛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回避表决。公司拟对11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77,72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92元/股;拟对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5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73元/股。公司本次共计对1,935,7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8、2019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116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1,877,720股第一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5.92元/股;同意公司对因个人原因离职的3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58,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5.73元/股,共计回购注销1,935,720股限制性股票。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19年9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9、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因个人原因离职的3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6.99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5.7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廖志超、徐凯、徐立群共计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由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6.99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三、回购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因个人原因离职的3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6.99万股,占回购前已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2,816,580股的2.48%,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509,338,429股的0.01%。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四、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4、激励对象出现以下情形的,激励对象所有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处理:②激励对象在劳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公司提出将其解雇或激励对象与公司达成协议离职时。”

  因此,公司拟以授予价格5.73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上述3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6.99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为400,527.00元。

  3、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共计6.99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拟回购注销事项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6.99万股,公司将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及时披露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对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3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3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99万股,回购价格5.73元/股。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99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73元/股。监事会已对上述回购注销股份的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同意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八、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发表意见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其已履行的程序符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需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股份公告手续、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注销的相关手续。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19-76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和一名非独立董事的提案,将不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2、本次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提案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会议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特别决议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9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月16日(星期四)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1月7日(星期二),B股股东应在2020年1月7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月7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3号深纺大厦A座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选举王恺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何飞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关于选举袁书文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5、《关于选举马毅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第1、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69号)、《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73号)、《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59号)、《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74号)。

  上述第1、2项议案只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和一名非独立董事,将不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上述第4、5项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上述第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特别决议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及会议出席办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3号深纺大厦A座六楼

  邮政编码:518031

  联系电话:0755-83776043

  指定传真:0755-83776139

  联系人:叶亚敏

  (三)登记时间:2020年1月15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四)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它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45”,投票简称为“深纺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证券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种类:□ A 股   □ B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本人/公司(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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