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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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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冻结
及解冻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9-139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冻结

  及解冻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冻结账户的基本情况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及诉讼事项,导致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26日、2018年10月24日、2018年12月29日、2019年4月18日、2019年4月30日、2019年5月22日、2019年10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22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312)、《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351)、《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1)、《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冻结及解冻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7)、《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3)、《关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完成解除冻结暨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104)。

  近日,公司查询银行账户获悉公司名下部分银行账户有解除冻结及新增冻结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二、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核查确认,以下银行账户已经解除冻结:

  ■

  三、新增银行账户冻结情况

  ■

  四、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涉诉被冻结的账户余额共4,041.38万元。上述冻结银行账户非公司主要银行账户,上述账户的冻结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不构成实质影响。

  2、目前公司账户冻结主要系河南一恒贞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恒贞”)相关事项导致的诉讼。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311)。2018年6月1日,公司向河南高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确认《认购协议》已经解除并确认金一文化不具有一恒贞的股东资格。2018年6月13日,一恒贞针对本案向河南高院提起反诉。目前此案件尚在一审审判阶段,公司已安排相关人员尽快就上述冻结事项与银行、法院及有关方做进一步核实,公司已委托律师处理相关事宜,并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会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9-140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2018年12月29日、2019年4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31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347)、《关于公司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2),近日了解到公司已披露诉讼进展情况如下:

  一、已披露诉讼进展情况

  (一)一恒贞诉讼进展情况

  ■

  注:陈建华案,2019年12月24日,禹州法院恢复了执行程序,2019年12月27日,禹州法院强制划转公司民生银行冻结的存款1010万。

  (二)其他诉讼进展情况

  ■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未结诉讼主要系河南一恒贞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恒贞”)债权人追加执行相关诉讼,因公司与一恒贞的股东身份确认诉讼尚在一审审判阶段,相关诉讼案件尚未判决或尚未执行完毕,出于审慎考虑,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后期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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